4月23日,福建周寧縣一起因工傷賠償引發的糾紛在多方努力下成功被化解,傷者獲賠18萬餘元,其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調解現場
來自安徽省的劉某是周寧縣李墩工業園區某公司員工,2024年先後兩次遭遇工傷,且均被寧德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傷殘十級。受傷後,劉某兩次入院治療,期間醫療費用由公司全額支付。公司還曾預支醫療費10000元與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5000元。然而,出院後,雙方因工傷賠償金額無法達成一致産生糾紛,劉某多次協商無果。
2025年4月初,雙方自願向周寧縣社會矛盾排查調處中心申請調解。中心迅速指派周寧縣獅城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小林調解工作室聯合開展調解工作。聯合調解團隊迅速行動,仔細梳理案件細節,認真核查證據材料,精準核算劉某各項損失。
考慮到劉某是外省務工人員且傷病未愈,為高效化解糾紛,調解團隊積極作為,一方面,調解團隊組織雙方進行十余次現場調解,向雙方普及法律知識,明確權利義務,引導雙方換位思考,逐步縮小賠償分歧;另一方面,積極推動公司配合劉某申報工傷保險待遇,引導企業主動履行賠付責任。經過半個多月的不懈努力,雙方最終達成賠償協議,除工傷保險賠償歸劉某所有外,涉事公司額外賠付6萬多元。(文/圖 鄭立柏 彭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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