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州出臺16條措施推進科技創新與産業創新深度融合 新增國家級創新平臺獎勵500萬元
日前,市政府印發《關於推進科技創新與産業創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提出至2027年,全市高新技術企業達到5000家以上;新增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00家以上,國家級20家以上。
在突出産業發展核心地位,做大創新載體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動産業創新發展、建設高水準創新載體、構建高能級創新平臺3條措施。高標準持續推進科創走廊建設,向“擁江銜灣接海”拓展,逐步構建“雙核兩廊十四片”為主,覆蓋全市的科創走廊建設格局。對經我市組織申報新獲批建設(含重組入列)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産業創新中心等國家級創新平臺,在省級獎勵的基礎上,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
在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做強創新主體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培育壯大創新群體、支持企業開展科研攻關、打造企業高水準研發平臺、強化創新創業孵化全鏈條建設4條措施。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提質增量計劃,對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規上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不超過20萬元獎勵、規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對首次被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企業,每家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在省級財政獎勵的基礎上,市級配套獎勵50萬元。實施企業研發投入激勵計劃,按“免申即享”原則,對獲得省級研發投入獎補的,根據當年財政預算動態調整補助比例,給予每家企業不超過省獎補額的配套補助,最高300萬元。持續優化重大項目“揭榜挂帥”攻關制度,每年安排一批重大項目,單個項目安排經費不超過500萬元。對引進的省級重大研發平臺按省級補助的50%最高500萬元配套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重點實驗室,給予50萬元獎勵。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分別給予130萬元、70萬元、15萬元獎勵;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星創天地的,分別給予40萬元、30萬元、15萬元獎勵。
在深化産學研合作,做優轉化體系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完善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創新産學研合作機制、支持企業開展産學研合作、加強中試創新服務平臺建設、促進高水準成果供給5條措施。對已實現産業化的聯合開發項目且企業支付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術開發合作費用,按規定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50萬元。支持企業購買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並在福州落地轉化,對經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進行交易見證或復核備案的技術轉讓合同,按其技術交易額1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助200萬元。
在強化財政金融和人才賦能,做活創新生態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強高層次人才培育引進力度、充分發揮高校院所的人才優勢、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4條措施。經我市申報獲評“國家級重大人才計劃”的,給予國家級補助資金2倍配套;經我市申報獲評省引才“百人計劃”的,給予省級資金50%配套。對獲得國家科技獎一等獎、二等獎第一完成單位的我市企事業單位,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科技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第一完成單位的我市企事業單位,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5萬元獎勵。(記者 曾慶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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