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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海關制定30條貿易便利化措施
2017-08-15 15:23:26  |  來源:國際商報  |  編輯:徐佳航

  為全力支持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日前,成都海關制定了“支持和促進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發展實施辦法”。

  該辦法既包括“深入推進海關通關一體化改革”“深入推進‘簡化手續,優化流程’改革”等推進自貿試驗區貿易便利化,助力四川打造內陸開放戰略支撐帶先導區的改革措施,也涵蓋了“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支持融資租賃業務發展”等全力支持外貿轉型升級,助力打造內陸開放型經濟新高地的做法,同時有“積極提升空港口岸通關效能”等涉及全力推動完善口岸開放功能和支持構建協同發展機制,打造區域協同開放示範區的辦法。除此之外,在支持建設四川特色名片,助力打造西部城市開發開放引領區方面,辦法還提出“支持航空第四城發展”和“支持中歐班列(成都)發展”等做法。

  成都海關新聞發言人伍劍表示,此次改革的最大亮點是海關改變了傳統的以合同為單元的管理思路,制定與企業生産特點相適應的加工貿易管理模式,企業可以根據行業特點、生産規模、管理水準等因素選擇以料號或項號設立賬冊,還可以根據生産週期,自主選擇合理核銷週期,並按照現有規定確定單耗申報環節,自主選擇單耗申報時間。改革後的加工貿易管理模式強化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自律責任和海關監管權力的邊界,在簡化企業申報程式,便利企業核銷操作的同時,明確企業申報責任,降低了企業的經營成本,激發市場活力和企業創造力,引導企業自律,進一步促進四川加工貿易創新發展。“我們將會在四川自貿試驗區範圍內選取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試點。實施新監管模式試點的企業必須是以自己名義開展加工貿易業務的生産型企業,海關信用等級為一般認證及以上,且企業內部加工貿易貨物流和數據流透明清晰,邏輯鏈完整,耗料可追溯,滿足海關監管要求。失信企業將不能實行新模式。”

  伍劍表示,在這項改革中,成都海關將主要開展“強化企業自律管理”“實施‘自主備案、自主核報、自主繳稅’的管理方式”“單耗自核管理”“簡化內部核批和單證”等4個方面試點工作。(作者 劉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