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報訊:中國商務部于1月27日發佈本年度第3號公告,決定對原産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目前美國適用的反傾銷稅率為10.6%~14.1%,歐盟適用的反傾銷稅率為9.3%~18.8%。2017年11月27日,中國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産業申請對原産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單丁醚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並繼續維持該反傾銷措施。商務部審查後認為該申請符合立案條件,決定立案調查。(步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