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寶豐縣一家汝瓷企業的工作人員通過電商平臺直播銷售汝瓷産品。新華社記者 李嘉南 攝
日前,《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公佈並施行,旨在規範互聯網平臺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信息,提升稅收服務與管理效能,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統一的稅收環境,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司法部、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就《規定》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據介紹,我國平臺經濟近年來發展迅速,在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産業升級、拓展市場空間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互聯網平臺企業記錄的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是開展稅收監管的重要基礎。
“與傳統經濟形態不同,平臺經濟呈現出強流動性和高虛擬化特徵,稅收監管缺乏有效信息,加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缺乏關於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的具體規定,稅務機關無法及時全面掌握相關涉稅信息。”前述負責人表示,有必要制定專門行政法規,建立健全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制度,提升稅收服務和管理效能,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營造線上線下公平統一的稅收環境,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在報送涉稅信息的內容和時限方面,《規定》要求,互聯網平臺企業按季度報送涉稅信息,應當在每季度終了的次月內,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的具體類別和內容,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為減輕互聯網平臺企業報送負擔,《規定》明確,互聯網平臺企業按照規定為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辦理扣繳申報、代辦申報等涉稅事項時已填報的涉稅信息,不需要重復報送;在互聯網平臺內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的從業人員的收入信息,免予報送。
《規定》施行將對相關納稅人稅負産生怎樣影響?據了解,《規定》施行對平臺企業以及絕大多數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稅負不會産生大的影響。一是互聯網平臺企業只需依法履行涉稅信息報送的程式性義務,其自身稅負不會變化;二是平臺內絕大多數合規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稅負不會變化;三是平臺內眾多中小微企業和低收入從業人員因可享受稅收優惠,其稅負不會變化。
《規定》出臺將帶來多重積極效應。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湯繼強分析,對於平臺企業自身運營而言,報送涉稅信息僅是在其既有業務開展基礎上附加合規的程式性動作,不涉及經營模式、市場策略調整,更不會影響其收入、成本和凈利潤等指標。對於平臺內經營者而言,既能有效遏制商戶刷單等虛假銷售的惡性競爭行為,又能有效防止個別不合規經營者,特別是高收入者虛假申報等,為誠信經營築牢法治公平的堤壩。對於廣大消費者而言,《規定》出臺後,將建立起更加公開透明的市場規則和信任機制,減少網絡虛假交易、以次充好的發生,消費者可更加安心消費。
各類“小哥”、家政人員等是否會受影響?《規定》明確,在互聯網平臺內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的從業人員的收入信息免予報送,這是由於考慮到相關從業人員的收入因依法享受各種稅收優惠,基本無須納稅,並且人數眾多,免予報送收入信息可減輕平臺企業的報送負擔。“《規定》出臺不會對各類‘小哥’、家政人員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稅負産生影響。”吉林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院長張巍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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