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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政府發文引外資 人才崗位津貼最高達百萬元

2017-12-04 13:27:44 | 來源:南寧晚報 | 編輯:唐志強 | 責編:趙瀅溪

  近日,自治區政府印發了《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將通過給予符合條件外企最高200萬元補助,給予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和團隊最高1000萬元科研補助,給予外資在貸款融資、用地等多方面的優惠政策,以吸引和鼓勵外資在廣西投資先進製造業、服務業及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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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500強在桂設獨立研發機構 最高補助200萬元

  《實施意見》提出,要鼓勵外商投資先進製造業,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智慧裝備製造、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大健康等戰略性新興産業。

  鼓勵外資投資現代服務業,主要集中于現代物流、信息服務、金融服務、電子商務、商務會展、科技服務、人力資源服務、節能環保服務、海洋服務等生産性服務業,支持外商投資旅遊休閒、商貿服務、健康養老、家政服務、教育培訓、文化娛樂等生活性服務業。

  外資還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等。鼓勵外資設立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

  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在廣西開展研發活動。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在廣西設立研發中心、企業科技中心和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提出對世界500強企業在廣西新設立的獨立研發機構,經認定並實現産業化目標後,可給予最高200萬元人民幣補助;對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的區域研發總部,由所在地實行前三年“零租金”、後兩年租金減半的優惠政策。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以及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應享受的優惠政策。根據對等原則,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參與承擔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支持外商投資企業設立開放式聯合創新平臺,協同本地企業開展創新成果産業化項目推進工作。

  廣西還支持海外高層次人才在桂創業發展。《實施意見》提出,對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給予廣西居民同等待遇。建立在廣西創業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居留許可證辦理“綠色通道”,對其外籍配偶、子女申請辦理多次簽證或者居留證件依法依規提供便利。

  落實自治區關於加強高層次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給予最高100萬元人民幣的崗位津貼及200萬元人民幣的住房補貼,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和團隊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科研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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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外商投資公司最低註冊資本要求

  廣西將為外商投資提供更加公平的市場環境,不僅要求各地嚴格確保政策法規執行的一致性,不得擅自增加對外商投資企業的限制,對外資企業在審批、信息公開等方面“一視同仁”外,外商企業在投融資渠道方面也將享受更多優惠。《實施意見》提出,要支持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依規在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在新三板掛牌,以及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和運用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進行融資。建立跨境人民幣業務審批“綠色通道”,提升外商投資企業貿易投資便利化程度。對引入跨境人民幣貸款投資廣西實體經濟的外資企業,按照規定單筆引進資金超過5億元人民幣(含5億元)、貸款利率不超過境內同期貸款利率的,按照該筆貸款總額的0.01%給予補助,單筆貸款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深化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制度改革。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取消外商投資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落實內外資企業統一的註冊資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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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資可享受更優惠政策使用土地

  在部分城市中,土地已經成了緊俏資源,外商來投資發展必然需要用地,廣西也提出了更優惠的土地使用政策吸引外資。在外商投資企業與內資企業同等適用相關用地政策之外,《實施意見》還提出,對集約用地的鼓勵類外商投資工業項目優先供應土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照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外商投資項目使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且開發範圍在總規劃確定的開發重點區域的未利用土地,可區別情況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50%執行。

  在稅收方面,外商投資企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5年內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第6年至第10年按減半徵收。廣西還將積極推行工業用地先租後讓、租讓結合的供應方式,提出招標拍賣掛牌程式可以在租賃供地時實施,租賃期滿符合條件的可轉為出讓土地。(記者 孟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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