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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推進市級特色小鎮建設 評估合格獎勵1000萬元
2018-02-07 10:24:40  |  來源:南寧晚報  |  編輯:唐志強

  至2020年,南寧力爭培育2個以上全國特色小鎮;以特色小鎮為載體,培育特色産業,做強特色優勢企業,建成一批經濟(生態)強鎮,培育形成産業鏈、投資鏈、創新鏈、人才鏈、服務鏈等融合發展的生態鏈……日前,南寧市下發《南寧市特色小鎮培育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建國家、自治區、市三級特色小鎮培育體系,使特色小鎮成為南寧市縣域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成為農民就地就近城鎮化的重要載體。

  實施目標 至2020年 力爭培育2個以上全國特色小鎮

  特色小鎮該如何建?《方案》給出了答案。根據《方案》,南寧市特色小鎮的培育應突出産業發展能力,主要以建制鎮(鄉)、産業園區、現代農業核心示範區、特色旅遊集聚區等為載體進行培育。

  《方案》提出,要重點推進橫縣校椅鎮全國特色小鎮、馬山縣古零鎮攀岩特色體育小鎮建設,鼓勵各級、各部門繼續積極申報國家級、自治區級特色小鎮。至2020年,力爭培育2個以上全國特色小鎮,小城鎮功能完善、特色鮮明、活力凸顯,成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和北部灣城市群的新亮點;力爭建設7個自治區級特色小鎮,産業集聚能力明顯增強、拉動投資作用顯著,成為縣域經濟跨越發展的新支撐;建設14個以上市級特色小鎮,吸納就業成效明顯,區域發展整體加快,成為統籌城鄉發展的新平臺。

  如何實施? 突出主題文化 讓特色小鎮煥發“特”能量

  特色小鎮如何突出“特”?《方案》給予了明確,要結合各自特點統籌産業、生態、文化、旅遊、基礎設施等項目建設,將特色小鎮建成集文化展示、旅遊觀光、産業集聚、生態保護、生活宜居等為一體的城鎮生産生活綜合體。將文化展示融入小鎮規劃建設和生活中,保持與自然生態相協調、與民族文化相適應的村鎮風貌,以及有民族特色的傳統建築群落,讓小鎮居民和創業者既能享受現代城市生活,又能留住綠水青山。

  《方案》還提出,每個小鎮都應突出一個主題文化品牌,形成具有獨特文化肌理和建築風貌的小鎮核心區,有條件的小鎮應建設一個文化場館、打造一個小鎮公園。工、農、貿、新興産業類小鎮需按照國家AAA級旅遊景區建設,休閒旅遊、健康養生類小鎮需按照國家AAAA級以上旅遊景區建設。發展清潔能源和循環利用體系,推廣綠色建築,將特色小鎮所在地建成市級以上園林城鎮。著力推進民生服務的智慧應用,打造智慧小鎮。

  破解難點 防止“變相圈地” 已建小區禁列為特色小鎮

  “如果特色小鎮淪為新一輪‘一哄而上、千城一面、大包大攬’式的造城運動,缺乏産業引領,由此帶來的類房地産、地方債的現象出現,必然會在一定程度上制約特色小鎮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相關業內人士指出。

  為此,《方案》也特別提出,要選擇一個具有地方特色和明顯優勢的産業作為主攻方向,防止將已建成的小區、園區列為特色小鎮。嚴格控制特色小鎮的房地産開發,防止“變相圈地”和以特色小鎮建設為名變相實施房地産開發。

  各縣區、開發區應積極探索特色小鎮建設與易地扶貧搬遷、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土地整治協同推進工作模式,集中整合各方資源,打造精品。

  激勵措施 評估合格 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

  沒有特色産業作支撐的小鎮,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特色小鎮。《方案》提出,每個特色小鎮要重點發展一個主導産業及2~3個聯動産業。不斷完善産業上下游鏈條,提升産業鏈意識和智慧,加快形成具有行業競爭力的“單打冠軍”。同時,注重特色小鎮內閒置工業廠房、碼頭倉庫等的改造利用,將其發展成為具有歷史記憶、符合現代要求的眾創空間或産業基地。

  此外,《方案》還特別明確了激勵措施,列入市級特色小鎮名單後,前期啟動資金由縣區、開發區財政自行籌措,培育期評估合格轉入建設期後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用於特色小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平臺等的建設。

  名詞解釋

  特色小鎮是指相對獨立於城市中心區,具有明確産業定位、文化內涵、旅遊特徵和一定社區功能的發展空間平臺。(記者 淩劍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