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案例七:玉林市容縣摩托車自燃消費賠償案
2018-03-14 17:35:48  |  來源:國際在線  |  編輯:唐志強

  國際在線廣西頻道消息:2017年6月,梁先生在玉林市容縣容西鵬車行摩托車經銷店(下稱當事人),購買新大州本田牌摩托車一輛,價格9600元。2017年7月23日,梁先生駕駛該摩托車到容西鎮平坡村幹農活,並將摩托車停放在路邊。大約3-4個小時後,摩托車突然發生自燃並燒燬。案發後,梁先生認為是摩托車品質問題導致自燃,找當事人論理要求賠償損失,但當事人以沒有消防部門出具的非人為縱火相關證明和該車自燃是由於車輛品質問題造成的認定書為由拒絕賠償。無奈之下,梁先生向容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下稱消委會)投訴請求維權。接訴後,容縣消委會工作人員立即展開調查,並通過當事人協調督促生産廠家派人檢驗被燒燬的車輛。

  2017年8月1日,該摩托車生産廠家從南寧派維修人員到容縣對自燃摩托車做了相關的檢測,結果證明:摩托車自燃是由於線路以及天氣問題引起的。最終,雙方達成協定,由當事人賠償梁先生一輛全新的摩托車,消費者表示滿意。

  廣西工商部門點評:本案中,消費者梁先生能獲得賠償一輛新車,關鍵是該摩托車廠家對自燃摩托車做了相關的檢測,檢測結果證明:摩托車自燃是由於線路以及天氣問題引起的。通過本案提醒廣大的消費者,如遇類似車輛自燃,請第一時間撥打119火警電話,並拿到由消防部門出具的非人為縱火以及自燃車輛是由於車輛品質問題造成的相關證明。此外,在購買車輛時要注意保管好相關的發票和憑證,以便依法維權。(供稿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編輯 農嬌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