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廣西頻道消息:2017年3月1日,柳州市柳江縣工商和質監局(以下簡稱工商質監局)接到梁先生等49名消費者的聯名投訴舉報稱:柳江縣棋俊通信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以“0元購機”為幌子,誘導消費者以其個人名義採取“虛報、多報”的方式向某消費金融公司辦理相當於兩倍左右手機價款的消費貸款,然後交由當事人投資運營,以投資運營所得利潤返還消費者購買手機款。但事與願違,出現了消費者頻頻被金融消費公司催促歸還消費貸款本息的情況,因此請求工商質監局維權。
工商質監局立案調查證實,當事人在開展手機促銷活動的過程中,向消費者宣傳購買手機不用付款,只要消費者在購買手機時由當事人銷售門店以消費者的名義向深圳市“某某金融服務公司”辦理兩份消費金融貸款,再由當事人的銷售門店幫助消費者把貸款所得金額扣除手機款後的多出部分,投資到深圳‘某某公益投資平臺”,消費者就可以通過逐月從該投資平臺所得的返利款中足額支付消費金融貸款,從而最終達到抵消全部消費金融貸款,購買手機不用付錢甚至盈利的結果。但事實上,當事人並未按約定為消費者購機款還貸,導致消費者被金融消費公司催促歸還貸款本息的情況,少數消費者已被迫還貸,多數消費者因逾期未還貸款被消費金融公司索賠貸款滯納金。當事人辯稱由於深圳“某某公益投資平臺”中途變故停止返利所致。
工商質監局據實組織雙方調解,經多次對當事人宣傳教育,最終促成當事人通過全額承擔消費者消費貸款本息償還,終止消費者金融消費貸款合同的方式,全額退賠梁先生等49名消費者消費貸款本息28萬元,並給予消費者每人200-1000元不等的精神賠償。
由於當事人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工商質監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廣西工商部門點評:該消費糾紛為典型的誤導消費案件。通過虛假承諾引誘消費者與其達成交易,看似獲得了實惠,實則將自己的合法權益置於一個未知狀態。要謹記天上沒有免費午餐。消費者在辦理“0元購機”或者接受其他的“免費消費”商品服務時,要深入充分的了解商家的實際目的,防止落入消費陷阱,謹防此類“消費被貸款”事件再次發生,以避免自己的信譽或財産受損。(供稿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編輯 農嬌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