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張某接受廣西北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第二大隊審查 供圖北海交警支隊第二大隊
國際在線廣西頻道消息:3月4日晚20時55分許,廣西北海二大隊依託平陽執法站在對過往車輛檢查時,發現一輛二輪摩托車搖搖晃晃,民警立即對其進行攔停。發現該車駕駛員張某臉色泛紅,口齒不清,且滿身酒氣,有酒駕嫌疑。
隨後,民警將張某帶至執法站內進行呼氣酒精測試,張某卻再三搗亂,不配合民警工作,一直大喊:“我沒有喝酒,不用測。”於是,民警要求對張某進行抽血測試。張某在聽聞要進行抽血測試後,同意配合酒精吹氣測試,經查酒精含量為168mg/100ml,係醉酒駕駛。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張某竟趁執勤民警在對另一輛車的駕駛人進行酒精測試之際,突然衝向執法站後面的小樹林。現場民警、協警隨即奮力直追,由於雜草叢生,附近村莊密集,且環境黑暗視線極差,快速奔跑相當危險。民警們辛苦搜索近1小時後,考慮到環境的惡劣及接下來的查處工作還應繼續的情況下,暫停了搜索。
隨後,民警通過車輛信息和視頻監控進行多方查找,並電話聯繫了駕駛人張某及其家屬,告知,由於交警在執法過程中,有執法記錄儀對其進行了錄影採集證據,按照相關規定,當事人張某在測試結果上已經簽字確認,同樣具有法力效應。
在交警部門政策攻心、加之迫於輿論壓力下,經過幾天思想鬥爭的張某于3月6日15時30分,在其家屬陪同下,來到廣西北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第二大隊投案,對自己3月4日晚酒後駕車逃逸行為供認不諱,表示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
民警對張某如此魯莽不顧生命安全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于3月13日對其涉嫌危險駕駛罪依法進行刑事立案偵查,同日對其採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北海公安交警提示:公安民警進行現場執法時,駕駛人應當予以配合,拒不配合,妨礙公務,將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同時,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財産安全,應注意遵守交通法規,切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供稿 北海交警支隊第二大隊 編輯 唐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