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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鐵中院開庭審理鐵路法院首起行政訴訟案件
廣西新聞網  2018-06-13 18:14:29

  【八桂大地、八桂大地-南寧】寧鐵中院開庭審理鐵路法院首起行政訴訟案件

  庭審現場。廣西新聞網通訊員梁立斌 攝

  【八桂大地、八桂大地-南寧】寧鐵中院開庭審理鐵路法院首起行政訴訟案件

  寧鐵中院廖少昆院長擔任該案審判長。廣西新聞網通訊員梁立斌 攝

  【八桂大地、八桂大地-南寧】寧鐵中院開庭審理鐵路法院首起行政訴訟案件

  南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伍娟(左一)出庭應訴。廣西新聞網通訊員梁立斌 攝

  廣西新聞網南寧6月13日訊(通訊員 鄒鵬)6月12日,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以下簡稱“寧鐵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陳某訴被告南寧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決定一案。該案係寧鐵中院實施跨區劃集中管轄行政案件試點改革工作以來受理的首起行政訴訟案件,此案件涉及舉報人的行政復議申請人資格等行政訴訟前沿問題,案件裁判結果將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和示範作用,深受各界關注。為此,寧鐵中院院長廖少昆親自擔任案件合議庭審判長審理此案,南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伍娟作為被告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2017年9月,南寧市民陳某因購買涉案“某黑芝麻辣木粉湯圓”發現有問題,向南寧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高新區管委會”)食藥部門舉報要求予以查處。高新區管委會接到舉報後經調查,于2017年10月25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南寧某公司所生産經營標簽標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某黑芝麻辣木粉湯圓食品的行為,作出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生産經營上述食品的處理決定。因為舉報有功,高新區管委會給予了陳某相應獎勵。然而,陳某不服高新區管委會作出的處理決定,向南寧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南寧市人民政府受理後,認為陳某與被申請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無利害關係,不具備提起行政復議的申請人資格,于2018年4月12日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駁回陳某的行政復議申請。陳某不服,遂于2018年5月2日向寧鐵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南寧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該行政復議決定書,並責令南寧市人民政府重新對其的申請作出處理。

  當天庭審于上午9時準時在寧鐵中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在合議庭審判長的主持引導下,雙方當事人圍繞法庭調查的重點,就原告主體資格問題、被告市政府作出的復議決定是否合法等問題,分別進行了舉證、質證及辯論,整個庭審過程規範有序,節奏高效流暢。當事人雙方發表最後陳述意見後,審判長宣佈擇期另行宣判。

編輯:唐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