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廣西頻道消息:為貫徹落實廣西優化營商環境優惠政策和財政部調整海域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徵收標準有關要求,充分發揮海域資源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要素保障作用,進一步降低企業用海成本,近日,廣西財政廳、廣西海洋和漁業廳組成調研組赴海南省、廣東省以及北海市調研海域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徵收管理有關情況。
海南省、廣東省海洋和漁業廳和廣西財政廳分別介紹了本省近年來海域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徵收的基本情況、現行政策、主要做法和經驗以及下一步徵收標準調整方向和思路。廣東省還邀請國家海洋局南海規劃和環境研究院工程師介紹了海域定級和海域使用金徵收標準制定研究方面的做法。調研組就海域使用權招拍挂前期費用、養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徵收標準及減免等重點難點問題與海南、廣東方進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討。
北海市及其所轄縣區的財政部門、海洋和漁業部門以及部分用海企業代表對海域使用金徵收標準以及養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徵管提出了意見和建議。與會代表積極發言,表示徵收標準的調整既要體現對現有海域資源的合理利用,又要兼顧用海企業的發展。在減免上要充分考慮在實施使用權招拍挂的前提下,前期投入費用的分擔以及海域後續管理等問題,避免企業無序競爭和海域管理混亂。
下一步,廣西財政廳、廣西海洋和漁業廳將根據調研情況,針對當前廣西海域使用金徵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吸收借鑒外省先進經驗和做法,加快建立廣西海域分級機制,完善海域使用金徵收辦法,細化養殖用海海域使用金減免要求,確保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地。(供稿 廣西財政廳 編輯 唐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