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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試行127種疾病按病種收付費

2018-01-10 20:06:10 | 來源:廣西日報 | 編輯:唐志強 | 責編:趙瀅溪

  原標題:我區試行127種疾病按病種收付費

  ■ 包含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診斷和治療等全部費用

  ■ 需要與醫院簽署按病種付費診療協議書並一次性支付所規定的費用

  ■ 主要在廣西二、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實施

  記者從自治區物價局獲悉,根據該局與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我區按病種收付費工作的通知》,我區已于近日試行127種疾病按病種收付費新政策。

  《通知》規定,按病種收費的標準,包含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診斷和治療等全部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範化診療,到最終達到臨床療效標準出院,整個過程中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檢查檢驗、護理,以及床位、藥品、醫用耗材等各項費用。醫院按此標準收費,醫保基金和參保患者按規定比例付費。

  除了輸血費用(含血液費用)、患者出院帶藥、患者住院病房的床位費超出普通床位費標準的部分可單獨進行收費,醫院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據悉,此次實行按病種收付費的病種共127種,主要在廣西二、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實施,按病種收費標準實行最高限價管理。《通知》還明確了病種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規定:在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75%,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60%;二級公立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比三級公立醫療機構提高5%。

  根據《通知》,患者確診入院需要與醫院簽署按病種付費診療協議書,並按病種標準一次性支付所規定的費用,公立醫療機構在其費用範圍內包乾使用。患者住院期間,各項診療費用超出部分由公立醫療機構承擔。如果在治療過程中患者出現嚴重並發癥等情況,經患者(家屬)同意,並經社會保險機構批准後退出臨床路徑,診療費用另行計算。(記者/杜蔚濤 原文編輯:羅小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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