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廣西要聞

廣西:擅自從消火栓取水最高可罰一萬元

2018-01-16 16:59:16 | 來源:廣西新聞網 | 編輯:唐志強 | 責編:趙瀅溪

  自治區消防水源管理規定2月1日實施

  擅自從消火栓取水最高可罰一萬元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記者 郭燕群

  1月15日,自治區法制辦和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聯合召開法規實施發佈會,宣告《廣西壯族自治區消防水源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2月1日實施。為保證滅火救援用水需要,《規定》明確消火栓每季度至少試水一次,個人和單位不得擅自從消火栓取用城市公共用水

  1現狀

  我區消防水源現狀不容樂觀

  路邊的消防水源看似不起眼,但在消防救援中卻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據介紹,在消防部隊滅火救援中,因消防水源缺失或損壞造成小火釀成火災的情況屢見不鮮(詳見圖表)。根據統計,成功撲救火災案例中,有93%的貨場消防給水條件較好;而撲救火災不利的案件中,有81.5%的火場缺乏消防給水。

  自治區消防總隊副總隊長常萬森介紹,排查發現,我區消防水源現狀不容樂觀。市政消火栓缺建率達到19%,個別市的缺建率超過30%,全區農村地區僅建成30個消防取水碼頭,已建好的消防水源也沒有得到有效維護,消防水源的可靠性無法得到保障。造成缺建率和缺損率高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建設管理水準落後。

  2 措施

  要與市政基礎設施同步建設

  《規定》頒布實施,為今後廣西消防水源的規劃、建設、維護、使用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

  根據要求,城鎮消防水源應當與市政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消防水源的建設、使用和維護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監督管理,城市供水主管部門負責城鎮消防水源的維護管理。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