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南寧1月25日訊(記者伍永志 通訊員陳欽榮)日前,自治區物價局印發《關於對“一戶一表”居民實施用電促銷政策的通知》(桂價格〔2018〕4 號)(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廣西區內“一戶一表”居民電力用戶,繳清當前欠費並一次性預存電費不少於2479.35元,年累計用電量超過4500千瓦時以上部分的,每千瓦時優惠0.2元。
為減輕第三檔現行居民階梯電價用戶負擔,促進廣西水電、風電等能源的充分利用,廣西對全區“一戶一表”居民電力用戶,按自願參與原則,實行居民用電促銷政策。《通知》明確了優惠政策的執行對象、執行時間和促銷政策:
1、執行對象:全區“一戶一表”居民電力用戶。
2、執行時間:從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按抄見電量執行,具體以供電企業抄表週期為準。
3、促銷政策:
(一)自願參加促銷政策的居民用戶須符合以下條件:
①、2017年12月31日前已用電的用戶,在2018年4月30日前結清欠費、一次性預付供電企業電費2479.35元(年用電量4500千瓦時按現行階梯電價一、二、三檔對應的電費),並簽訂相關協議;
②、2018年1月1日起新報裝用電的用戶,在結清欠費、本年用電後4個月內(不超過2018年12月31日)一次性預付電費2479.35元,並簽訂相關協議。
(二)參與用電促銷政策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本年用電量> 4500千瓦時的部分,執行電價為0.6283元/千瓦時,參加用電促銷政策客戶簽訂相關協議後,供電企業應對2018年度已發生的電量電費進行清算。
(三)當年預付電費結余部分,自動結轉抵扣下一年該用戶同一電錶戶的預付電費。不足部分電費按正常流程及時繳納。
(四)不執行居民用電促銷政策的用戶,執行現行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
供電部門溫馨提示:
● 想要享受此項優惠政策的居民,戶主本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證明直接到南方電網廣西公司任一供電服務營業廳辦理,簽訂2018年用電促銷活動協議、預付費裝置補充協議,享受年內累計用電量超過4500千瓦時以上部分按照0.6283元/千瓦時電價執行。對於非戶主用戶,您只需持戶主的委託代辦材料及代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即可辦理。
● 促銷政策的電價以年度計算,自願參加促銷政策的居民用戶,在2018年4月30日前均可到供電營業廳辦理,建議錯開1月底到2月中旬的高峰時段。
● 供電企業仍按原抄表週期進行抄表結算,本年用電量以供電企業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抄見電量為準,客戶實際使用電量大於4500千瓦時而導致預付電費不足抵扣時,客戶需按供電企業交費時間及時結清。
● 居民可以通過關注綁定南方電網95598微信公眾號,來了解查詢上一年度家庭用電量情況,結合自身實際考慮是否辦理。為提高辦理效率,建議首先通過微信、支付寶、自助服務終端等遠程服務渠道預存足額電費,然後再到供電營業廳辦理相關手續。
● 具體詳盡事宜可撥打95598供電服務熱線或到供電營業廳諮詢。
【 編輯:陸權香 作者:伍永志 陳欽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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