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區自查自糾優化營商環境
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144個
記者近日從自治區政管辦獲悉,按照《全區優化營商環境大行動工作方案》,今年1月底前,自治區統一組織開展了營商環境大查擺行動,各市、縣(市、區)及自治區相關部門圍繞涉及企業建設經營管理服務的各環節,對照國內先進省區做法,開展自查自糾,查找存在問題,立行立改。
自治區政管辦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自查自糾要求做到有佈置、有檢查、有案例、有結果、有整改,同時要對照國內先進省區,梳理涉企的具體事項,統計我區辦理涉企事項的情況(包括環節數、材料數、平均辦理時限),掌握國內先進省區在辦理該事項的好做法,找出差距,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據悉,截至2月7日,我區相關部門共收到9個市12個自治區部門報送的自查自糾工作報告,通過梳理報告,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共144個,其中企業證照2個,項目審批6個,要素供給(含用地、供電、供水、供氣等)26個,融資服務15個,人力資源服務14個,生産安全品質許可和認可3個,降費稅收徵管16個,通關便利2個,政務服務54個,法制服務6個。目前,自查自糾報告已報自治區政府。(記者/吳麗萍 原文編輯:陳瑩 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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