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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桂林榕湖國旅中銀山水會酒店分公司VIP會員預付卡消費糾紛案

2018-03-14 17:33:06 | 來源:國際在線 | 編輯:唐志強 | 責編:趙瀅溪

  國際在線廣西頻道消息:2017年2月以來,桂林市工商局旅遊市場管理分局(以下簡稱旅遊分局)陸續接到106名消費者投訴,反映持有桂林榕湖國際旅遊公司中銀山水會酒店分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VIP會員卡的消費者卡內餘額未消費完,因當事人停止營業,致消費者不能消費且卡內餘額不能退的情況,涉及金額二十余萬元,單張會員卡所剩餘額最多的有10300元,最少的有近百元。旅遊分局即依法予以立案調查,並多次約談當事人,組織雙方調解。同時,桂林市消費者協會及時在媒體上公開向當事人發出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勸諭書》。在旅遊分局、消費者協會共同努力下,當事人最終同意將消費者持有的VIP會員卡更換為“悅泉會員消費卡”和“康芝霖會員消費卡”繼續消費使用。截至到7月12日,已有106名消費者在指定地點辦理換卡登記手續。本案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13139元。

  廣西工商部門點評:預收款消費作為當前廣西乃至全國消費爭議較多的領域,涉及眾多行業,尤其是美容、健身、洗車、游泳、洗染等,是消費維權領域的一個熱點難點。當前造成預付款消費維權難的主要原因是:沒有收款發票,沒有服務合同,沒有明確責任,隨便停業、跑路、搬遷。為此,新修訂的《廣西消保條例》明確規定,經營者自營業執照核準登記之日起滿6個月後,方可發售預付費消費卡。預付款消費經營者與消費者必須訂立書面合同,明確責任與義務;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將按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供稿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編輯 農嬌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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