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表/何冬玲
本報南寧訊 (記者/李家健 通訊員/孫曉梅)新行政訴訟法實施後,立案登記制度得到全面落實,全區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數量劇增。4月10日,記者從自治區高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了更好地整合全區法院審判資源,緩解地方法院行政審判壓力,今年5月1日起,我區將在南寧鐵路運輸兩級法院開展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行政案件試點工作。
據介紹,2013年7月,自治區高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統一部署,率先在南寧市中院開展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工作,確定青秀區、西鄉塘區、賓陽縣3個法院集中管轄南寧市的一審行政案件,其餘8個基層法院不再受理一審行政案件。從南寧法院的這項試點工作實踐看,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後,法院的行政審判工作在改善司法環境、統一裁判尺度、促進司法公正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體現在案件數量大幅增長、案件涉及領域不斷拓寬、原告在試點法院勝訴機會明顯增大、原告上訴率明顯下降。
在對南寧市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的試點法院採訪中,幹警向記者反映,不辦理本轄區的行政案件,辦案的心理壓力比以前輕鬆多了,判政府敗訴也不像以前有心理負擔了。
“行政案件不斷增長,擴大試點已勢在必行。”自治區高院副院長梁梅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2014年至今,全區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增加近一倍,2017年新收案1.337萬件,尤其是南寧、柳州兩地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較突出。而南寧鐵路運輸兩級法院作為專門法院,管轄案件範圍較小、案件數少,將南寧、柳州兩地的部分行政案件調整由鐵路法院管轄,既能對鐵路兩級法院審判資源進行利用和整合,也可以有效緩解南寧市、柳州市法院案多人少、辦案壓力大的局面。“本次在南寧鐵路運輸兩級法院開展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行政案件試點工作是對前次試點工作的進一步推廣和深入,將加強在同一裁判尺度和提升行政審判質效方面進行探索,進一步提高我區行政審判公信力,回應人民群眾對公正司法的需求。”
根據調研測算,今後,南寧鐵路運輸兩級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有超過70%為行政案件,行政審判法官將得到充分鍛鍊。而鐵路兩級法院也將成為審理行政案件的專門法院,為我區行政審判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建設積累有益經驗。
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廖少昆介紹,目前,該院已抽調具有豐富審判經驗的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組建了專門的行政審判團隊,並著手案件受理、審理的準備工作,同時建立了與南寧、柳州兩地法院的協商交流機制,確保各項行政審判工作順利銜接。
今年5月1日起
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管轄以自治區政府、南寧市政府、柳州市政府為被告的一審行政案件,以及二審行政案件。
南寧鐵路運輸法院
管轄原由南寧市轄區法院管轄的,以自治區本級、南寧市本級行政執法部門為被告的一審行政案件。
柳州鐵路運輸法院
管轄原由柳州市轄區法院管轄的,以柳州市本級行政執法部門為被告的一審行政案件。
提示
上述鐵路兩級法院管轄範圍,不包括政府對土地、林業、水利等自然資源行政裁決類行政案件。上述案件仍由南寧中院或柳州中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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