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日報記者 楊 盛 通訊員 蔣得興 羅 捷
譚兆春(左二)在田間地頭調解糾紛。 楊盛 攝
【點讚人物】西鄉塘區司法局雙定司法所所長兼雙定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譚兆春
【點讚事跡】作為新時期司法行政工作者,他勇於幹事創業,不僅是化解矛盾糾紛的能手,還是社區服刑人員人生路上的“引路人”。他深入基層,紮根一線,立足崗位13年,勇當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悉心調解化村民糾紛
今年7月4日,雙定鎮武陵村三定坡村民盧某甲到雙定鎮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反映:“我家開荒地與本村盧某乙開荒地因土地界線不清,多次發生糾紛,差點在地頭動起手來,請司法所同志幫我們調解。”
看著心急如焚的盧某甲,身為司法所所長兼調解員的譚兆春立即趕往糾紛現場。譚兆春先向雙方當事人告知人民調解的性質、工作原則等,然後認真傾聽雙方陳述。盧某甲説:“我先開荒後種果樹,對方砍了我家的果樹才種香蕉。”盧某乙則説:“我一直耕種這塊地,對方總是説我佔了他家的地,砍了我的香蕉樹,當時香蕉已挂果,我要他賠償200元。”雙方各執一詞,爭吵不休,甚至出口傷人,一旁的其他家屬也出言不遜,情緒激動。
看到雙方火藥味十足,譚兆春馬上改變調解策略,及時把雙方分開,靈活採用“背對背”調解、“一對一”説服的方式,對雙方開展法理情教育,並通過以案釋法進行普法教育。經過半天的悉心調解,糾紛雙方達成協定:由盧某甲一次性付150元給盧某乙作為砍掉香蕉樹的補償。雙方當事人對爭議界線地“對半分”,用磚頭做界標,畫好示意圖。最終,雙方簽字握手言和。
作為一名常年深入基層一線的調解員,譚兆春是“法律通”“普法員”“和事佬”,是家庭關係的“黏合劑”、鄰裡關係的“潤滑劑”、社會關係的“調和劑”。自2017年1月擔任雙定司法所所長以來,譚兆春參與調處各類矛盾糾紛80多起,調解率100%,調處成功率98%以上,解雙方矛盾,護一方平安,勇當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法德並用幫教社區服刑人員
社區服刑人員鄧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由雙定司法所對他依法實施社區矯正。按照法律規定,在服刑期間,鄧某某必須在南寧市西鄉塘區範圍內改造,不得跨區活動,並對其進行實時定位監控。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離開,必須嚴格履行請假審批手續。
此前,鄧某某與父親長期在外打工,現在必須在“家中”服刑改造,思想怠慢,不認真學習,應付了事。發現“苗頭”後,譚兆春通過深入家訪,了解到鄧某某的思想癥結:這一年不能外出打工,又不想幹農活,整天無所事事,“混刑度日”。
如何根治這個“思想疙瘩”,譚兆春堅持“兩手抓”:一手抓法治教育,一手抓解決家庭經濟困難。譚兆春語重心長地告誡鄧某某,要樹立改造信心,遵守法律法規,堅決杜絕在服刑期間再發生違法犯罪行為。還舉了本鎮武陵村養鴿基地脫貧致富的例子,勉勵鄧某某“即使不能外出打工,也要讓生活過得有價值。在家鄉創業搞養殖,同樣可以闖出一片天地”。譚兆春親自聯繫養鴿企業,帶領鄧某某實地調研,了解養鴿的技術、市場、資金、合作方式、鴿舍選址等。
在譚兆春的鼓勵下,鄧某某籌集到30萬元,邀請養鴿基地專家現場指導,於今年4月修建了4畝養鴿場,並加入了當地的養鴿合作社。今年5—6月,2000羽鴿子出籠,譚兆春賺到了服刑期間的“第一桶金”共1萬多元。如今他的養鴿規模發展到5000多羽。譚兆春通過積極引導,幫扶鄧某某發展養殖業,轉變思想,順利回歸社會,走出一條創業致富路。
譚兆春堅持“育法”“扶志”“扶技”“扶智”相結合,通過嚴格執法、靈活引導、悉心關懷、幫助就業創業等做好社區矯正幫教工作,有效幫扶改造社區服刑人員,為社會穩定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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