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8月21日電(記者夏軍)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了解到,日前,廣西正式出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逐步建立廣西生態環境損害的修復和賠償制度。通過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將有利於廣西破解“企業污染、環境損害、政府買單”的困局,修復環境的責任主體得以落實。
根據方案,廣西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堅持“修復優先和磋商優先”的原則:賠償義務人應根據磋商或判決要求,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損害的修復,賠償義務人員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無法修復的,其賠償資金作為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同級國庫,納入預算管理。
自治區環保廳介紹,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情況包括四種情形:發生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在國家和自治區級主體功能區規劃中劃定的重點生態功能區、禁止開發區發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的;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遺産、世界自然遺産、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受到嚴重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的;發生其他嚴重影響生態環境後果的。
自治區環保廳介紹,此方案進一步細化了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具體情形,明確了自治區、市兩級政府管轄範圍,規定了賠償範圍、賠償義務人、賠償權利人以及整個工作的流程。自治區將主要負責四類生態環境損害事件的賠償工作: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跨設區市的生態環境損害事件、由國家級行政主管部門和自治區級行政主管部門直屬管理的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和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受到嚴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跨省域的生態環境損害事件。(完)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