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日報記者 李湘萍
首都深秋,滿城金黃,景色怡人。10月29日-11月20日,廣西區黨委、政府在北京舉辦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60週年文化藝術展覽展演活動(以下簡稱“廣西藝術展”)。來自壯鄉的壯美新篇在京城次第綻放,引發各級媒體關注。
連日來,記者們走進一個個展覽、一場場演出、一次次讀書分享會,去了解廣西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紮根人民的藝術創造和歷史擔當,探尋新時代廣西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奮鬥足跡。中國文化報華南片區新聞主任、廣西記者站站長賓陽深有感觸地説:“此次參與廣西藝術展採訪,印象最深的是,廣西人對自己的文化更自信了。文化自信的背後,是廣西沉甸甸的發展成就。”
11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60週年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及慶祝活動新聞發佈會在中央電視台中文國際頻道、廣西電視臺新聞頻道現場全程直播,在中國網、國務院新聞辦網站、廣西雲客戶端、廣西新聞網圖文直播,收看直播的觀眾超過了1000萬人次。當晚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播發48秒的發佈會消息。中國網、國務院新聞辦網站推出6條直播摘要。
廣西藝術展活動受到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以及北京日報、北京晚報和北京電視臺等中央和北京市媒體的高度關注。中央和自治區主要媒體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載體,運用文字、圖片、音視頻、圖表、動漫等多種形式,全方位地進行宣傳報道。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1月5日,中央和廣西主要媒體累計發稿170多篇,新媒體閱讀量超3592萬人次。
其中,11月2日,人民日報刊發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六十週年慶祝活動將舉行 讓各族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求是雜誌社將在最近一期《求是》上增加版面,刊發1篇有關舞劇《花界人間》的專題報道。11月2日廣西治區黨委宣傳部、廣西文聯、廣西文化産業集團、廣西演藝集團、廣西出版傳媒集團、廣西戲劇院相關負責人做客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就廣西藝術展活動內容接受了1個小時的專訪。光明日報在活動舉辦前,刊發頭版頭條《“廣西出版現象”是怎麼形成的》,活動啟動當日刊發綜述文章《廣西:桂風壯韻精品迭出》及跨連版《八桂大地興文化 甲子輝煌展形象》,活動期間刊發多篇動態報道,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和好評。
為了及時、出新、出彩報道好廣西藝術展活動,廣西主要新聞媒體記者協同合作,全力以赴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參與活動報道的廣西日報記者陳貽澤講述了一段採訪經歷:11月1日,他和同事們帶上手提電腦、印表機,于7時出門,直到第二天淩晨2時才結束超負荷的一天工作。中午在北京民族文化宮寫稿時,手提電腦因長時間使用,電池耗盡關機了,怎麼辦?在現場找了一圈,終於在男廁所找到了可以充電的插座。他趕緊提了張凳子跑進男廁所,邊給電腦充電邊繼續寫稿。陳貽澤説,作為一名記者,能記錄、見證廣西成立60年來所創造的令人矚目的輝煌成就,八桂大地發生的翻天覆地的變化,倍感驕傲自豪!
截至11月7日,廣西主要媒體刊發了《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60週年文化藝術展覽展演活動在京舉行——以桂風壯韻展甲子輝煌》《大型原創民族舞劇〈花界人間〉飲譽京城》《催淚暖心提氣——獻禮電影〈又是一年三月三〉在京成功首映》《廣西文化藝術展在京開展》《交響音樂會〈壯鄉和韻〉亮相國家大劇院》《戲迷過足戲癮 6位“劉三姐”同臺驚艷北京梅蘭芳大劇院》等重點稿件。媒體的大力宣傳為此次廣西藝術展的舉辦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
此外,新媒體對活動的報道也精彩紛呈。廣西日報新媒體即時推送相關新聞,在廣西雲客戶端開設活動專題,集納相關活動文字報道、文圖和視頻,截至發稿,廣西日報新媒體平臺發佈稿件42篇(條),總閱讀(點擊)量為132萬次;廣西日報法人微博、頭條號、企鵝號、百家號等社交媒體平臺上也對活動進行了推送,受到網友廣泛關注。廣西人民廣播電臺在新聞910微信、微博平臺配發廣播線上播出的相關稿件,還在廣西綜合廣播的微博、微信等端口進行了相關的圖文推送。廣西電視臺充分發揮兩微一端平臺,對廣西藝術展報道形成全媒體矩陣傳播。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