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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出臺招商引資激勵辦法“二十條”
廣西日報  2019-06-03 09:09:36

  ■ 此次《激勵辦法》是在2016年6月出臺的《廣西招商引資激勵暫行辦法》基礎上,重新研究梳理後制定的,這20條措施更具針對性和“含金量”

  ■ 在激勵對象上,涵蓋了設區市、公職人員、重大項目、高新項目、總部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仲介機構等,激勵政策之系統完備居全國前列

  ■ 對引進高新技術企業項目進行獎勵,在全國省級招商引資激勵政策中屬於首創

  ■ 新增加了利用外資目標績效考核激勵以及總部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等激勵對象

  本報南寧訊 (記者/周紅梅 通訊員/蘇嬋)為充分調動區內外一切積極因素,進一步擴大開放,提高招商引資品質,5月27日,自治區政府制定出臺《廣西招商引資激勵辦法》,對承擔年度招商引資目標任務的全區各級政府和園區、招商引資項目、招商引資貢獻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招商引資仲介機構等給予激勵。

  據悉,此次《激勵辦法》是在2016年6月出臺的《廣西招商引資激勵暫行辦法》基礎上,重新研究梳理後制定的,這20條措施更具針對性和“含金量”,在多個方面實現了創新和突破。

  在激勵對象上,涵蓋了設區市、公職人員、重大項目、高新項目、總部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仲介機構等,激勵政策之系統完備居全國前列。其中,《激勵辦法》提出,對高新技術企業、總部企業招商引資項目,按項目當年招商引資實際到位資金的1%給予項目業主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對引進高新技術企業項目進行獎勵,在全國省級招商引資激勵政策中屬於首創。

  自治區投資促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的《激勵辦法》主要在4個方面有重大突破——

  一是全面提高了激勵標準。對設區市獎勵經費由2100萬元增加到3900萬元,獎勵用地指標由2400畝提高到3300畝;對重大項目獎勵標準由實際到位資金的0.5%、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提高到1%、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對仲介機構獎勵標準由實際到位資金的萬分之一、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提高到千分之二、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是拓展了激勵範圍。新增加了利用外資目標績效考核激勵以及總部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等激勵對象。

  三是創新了激勵方式。新增加了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一次性落戶獎勵和對仲介機構的一次性前期經費支持。

  四是完善了激勵機制。取消了過去招商項目和仲介機構不能同時獎勵的限制,對獎勵兌現機制進一步完善,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能夠及時享受政策紅利。

  自2016年6月出臺《廣西招商引資激勵暫行辦法》以來,我區嚴格按照政策文件兌現激勵,3年來共獎勵南寧、柳州等8個設區市績效考核激勵資金6300萬元、建設用地指標7200畝,獎勵10個新興産業招商引資重大項目資金1522.32萬元,對調動各方面招商引資積極性、促進外來投資擴量提質發揮了重要作用。

編輯:駱秋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