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廣西高鐵將禁用“自熱食品”
廣西日報  2019-08-09 09:28:39

  本報南寧訊 (記者/許丹婷)近年來,各類自帶加熱功能的食品逐漸升溫,越來越多地出現在日常生活中。近日,將於10月1日正式實施的廣西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因明文禁止“在動車組列車上使用能夠誘發煙霧報警的自帶加熱食品”,引發網友熱議。8月8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組織有關專家就此作出回應。

  所謂自熱食品,是指不依賴電、火等方式加熱,而用自帶發熱包加熱的預包裝食品。使用時,只需將特製的發熱包放在食盒底部,一杯涼水即可製作出熱氣騰騰食物。但發熱包在使用時,溫度高達120℃以上,同時釋放出大量蒸汽,如果使用不當或産品品質不過關,就容易引發燙傷,甚至有可能發生爆炸,傷及自身及他人。隨著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自熱食品引發的安全事故也越來越多。2018年1月,廈門北開往昆明的G1684高鐵在運行期間,一名旅客在使用自熱盒飯時操作不當,導致煙霧滾滾觸發報警器,高鐵被迫減速行駛。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黃耀革表示,我區在制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過程中,高度重視從法律制度設計上對這方面問題作出規範,明確規定禁止在動車組列車上使用能夠誘發煙霧報警的自帶加熱食品等,並設立法律責任,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黃耀革説:“我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僅禁止在動車組列車上使用能夠誘發煙霧報警的自帶加熱食品,並不禁止攜帶。如攜帶上車但不使用,並不違反條例規定。”

  動車組列車提供的有償盒飯是否屬於自熱食品呢?鐵路專業人士表示,有償盒飯通過列車上的專用微波爐進行加熱,不會産生外溢煙霧或蒸汽,不屬於自熱食品。

編輯:駱秋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