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廣西要聞

廣西:機關事業單位受處罰編制內工作人員將不予繳納養老保險

2019-01-15 11:46:25 |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編輯:唐志強 | 責編:趙瀅溪

  國際在線廣西頻道消息: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按四種情形對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應參加何種類型養老保險進行明確。

  《通知》指出,例如2014年9月30日前單位類別劃分為行政類或公益一、二類的事業單位,其編制內工作人員從2014年10月1日起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原單位類別為企業或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後單位類別劃分為生産經營類的事業單位,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通知》還對養老保險待遇的核定進行規定。單位類別原為企業或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後確定為行政類或公益一、二類的事業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後,改制前已退休人員已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維持不變,從編制部門明確單位性質的次月起,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今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

  原單位類別不屬於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後,2014年9月30日前已退休的原編制內人員,其按機關事業單位原有退休制度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並參加今後國家和廣西統一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調整;2014年10月1日後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內退休的編制內人員,按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規定執行。

  需注意的是,機關事業單位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的編制內工作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停發其工資待遇或不計算工作年限的,不繳納養老保險費。退休後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有關規定停發退休費,轉為發放生活待遇的,生活待遇由原工作單位發放,不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供稿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編輯 唐穎倩)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