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動脫貧攻堅工作更加有效開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8〕16號)精神,現就我區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戰略高度,把脫貧攻堅擺在治國理政突出位置,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作出一系列新決策新部署,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了行動指南和根本遵循。
深刻把握關於“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的重要使命”等重要論述,充分認識讓貧困人口、貧困地區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是我們黨的莊嚴承諾,自覺提高政治站位,主動作為,真抓實幹。
深刻把握關於“沒有農村的小康,特別是沒有貧困地區的小康,就沒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少數民族一個都不能少”等重要論述,充分認識農村地區、少數民族地區脫貧攻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重要地位,進一步增強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
深刻把握關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等重要論述,充分認識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是脫貧攻堅的基本方略,堅持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貫穿到脫貧攻堅的全過程、各環節,確保扶貧扶到點上扶到根上,確保脫貧精準到村到戶到人。
深刻把握關於“扶貧開發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要動員和凝聚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構建扶貧大格局”等重要論述,充分認識動員全黨全社會參與是脫貧攻堅的重大方針,堅持全黨動員,凝聚社會各方力量,形成脫貧攻堅強大合力。
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內涵豐富、思想深邃、體系完整,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區各地各部門和廣大幹部群眾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武裝頭腦、團結奮進、攻堅克難,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自治區的決策部署上來,匯聚起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磅薄力量。
二、準確把握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貫徹落實“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個紮實”新要求,按照“核心是精準、關鍵在落實、確保可持續”的要求,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自治區負總責、市縣落實、鄉村實施的工作機制,堅持大扶貧工作格局,堅持脫貧攻堅目標和現行扶貧標準,突出問題導向,下足繡花功夫,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強化“三保障”,打好“五場硬仗”,開展“五大專項行動”,強化到村到戶到人精準幫扶舉措,著力提升扶貧幹部脫貧攻堅實戰本領,著力激發貧困人口內生動力,著力夯實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基礎,著力加強扶貧領域作風建設,切實提高貧困人口獲得感,確保到2020年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好基礎。
(二)工作要求
堅持黨對扶貧工作的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用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統領脫貧攻堅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發揮全區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
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做到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第一書記)精準、脫貧成效精準,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解決好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如何退問題,做到扶真貧、真扶貧,脫真貧、真脫貧。
堅持把提高脫貧品質放在首位。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騖遠,更加注重幫扶的長期效果,夯實穩定脫貧、逐步致富的根基。要合理確定脫貧時序,不搞層層加碼,不趕時間進度、搞衝刺,不搞拖延耽誤,確保脫貧攻堅成果經得起歷史和實踐檢驗。
堅持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正確處理外部幫扶和貧困群眾自身努力的關係,強化脫貧光榮導向,更加注重培養貧困群眾依靠自力更生實現脫貧致富的意識,更加注重提高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
堅持開髮式扶貧和保障性扶貧相統籌。把開髮式扶貧作為脫貧基本途徑,針對致貧原因和貧困人口結構,加強和完善保障性扶貧措施,造血輸血協同,發揮兩種方式的綜合脫貧效應。
堅持脫貧攻堅與錘鍊作風、鍛鍊隊伍相統一。把脫貧攻堅戰場作為培養幹部的重要陣地,強化基層幫扶力量,密切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繫,提高幹部幹事創業本領,培養了解國情和農村實際的幹部隊伍。
堅持調動全社會扶貧積極性。充分發揮政府和社會兩方面力量作用,強化政府責任,引導市場、社會協同發力,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互為補充的大扶貧格局。
(三)認清形勢
廣西是全國脫貧攻堅的主戰場之一。黨的十八大以來,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決貫徹落實中央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把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最大的政治責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發展機遇,大力實施“八個一批”、紮實開展“十大行動”,全面推進脫貧攻堅。2012-2017年,全區減少貧困人口709萬人,貧困發生率下降到5.7%,脫貧攻堅取得決定性進展。
未來三年,是決戰絕對貧困、決勝全面小康的衝刺階段。目前,全區還有267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下簡稱貧困人口)、3001個貧困村和43個貧困縣未脫貧摘帽,特別是還有20個深度貧困縣、30個深度貧困鄉鎮和1490個深度貧困村,脫貧攻堅任務非常艱巨。同時,脫貧攻堅工作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弄虛作假、急躁和厭戰情緒以及消極腐敗現象仍然存在。全區上下必須清醒認識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艱巨性、複雜性、緊迫性,盡銳出戰、精準施策,集中力量攻克難中之難、堅中之堅,確保堅決打贏脫貧這場對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具有決定性意義的攻堅戰。
(四)任務目標
到2020年,鞏固脫貧成果,確保現行標準下全區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貧困村和貧困縣全部摘帽。其中,2018年脫貧115萬人,摘帽貧困村1450個,摘帽貧困縣14個;2019年脫貧100萬人,摘帽貧困村1150個,摘帽貧困縣20個;2020年脫貧52萬人,摘帽貧困村401個,摘帽貧困縣9個。
實現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準,實現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達到或接近全國平均水準,力爭貧困縣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基本公共服務明顯提升,城鄉面貌明顯改觀,主要有:確保産業覆蓋具備條件的所有貧困戶,具備條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貧困村全部實現通動力電、通光纖或4G網絡、手機通信信號全覆蓋,貧困村達到人居環境乾淨整潔的基本要求;全面解決貧困人口住房和飲水安全問題,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學生因貧失學輟學問題,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實現貧困人口參保全覆蓋,最低生活保障實現應保盡保;如期完成全面脫貧任務。
三、聚力攻克深度貧困堡壘
(一)大力改善深度貧困地區發展條件
著力補齊深度貧困地區發展短板。加快推進交通建設攻堅,具備條件的建制村實施通硬化路工程。加快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加快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進度,推進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加快農村電網建設,解決電壓不達標、架構不合理、自動化水準低等問題,實現農網動力電全覆蓋。加快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實現貧困村網絡全覆蓋。加快石漠化綜合治理等重點工程建設。推進深度貧困地區整合資金、統一規劃、統籌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快實施貧困村提升工程。
(二)著力解決深度貧困地區群眾特殊困難
實施健康扶貧行動,重點做好艾滋病、結核病、地中海貧血等疾病綜合防治,對艾滋病基礎體檢費用等給予財政補貼。加強禁毒脫貧工作,分級分類落實禁毒脫貧舉措。採取特殊措施和手段推動人口較少民族貧困人口精準脫貧。全面落實邊民生活補助、住房保障等守邊固邊政策,大力實施守邊固邊工程,改善沿邊鄉村交通、飲水、通信、屯內道路照明等條件,實施抵邊村寨電網升級改造攻堅計劃,加快推進邊境村鎮寬頻網絡建設。
(三)加大深度貧困地區政策傾斜力度
對深度貧困地區,新增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要重點支持,新增涉農資金、新增脫貧攻堅項目、公益性基礎設施項目、社會事業領域重大工程建設項目以及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重大投資項目要優先安排,新增金融資金要優先滿足,新增金融服務要優先佈局。按照自治區和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減少深度貧困縣公益性建設項目縣級資金配套,扶貧貸款實行差異化貸款利率,將深度貧困縣中央政策性農業保險費率統一下調20%,保險金額提高25%,同時免除農戶自繳保費和縣級財政補貼。全區379個已納入深度貧困村管理的非貧困村按貧困村政策進行扶持、管理和退出。
優先保障深度貧困地區産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易地扶貧搬遷、民生發展等用地需要,攻堅期內每年單列每個深度貧困縣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不少於800畝。深度貧困縣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可不受指標規模限制,做到應保盡保。增減掛鉤項目立項後可按規定申請先行使用或交易一定比例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建立深度貧困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調劑資金全部用於鞏固深度貧困縣脫貧攻堅成果和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度貧困地區建設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依法加快審批。
(四)統籌加強深度貧困地區工作力量
實行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挂帥定點聯繫深度貧困縣、鄉鎮、村制度,深度貧困縣、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擔負第一責任人責任。在深度貧困縣開展定點扶貧的牽頭部門和責任單位要各盡其責,落實定點幫扶工作責任。爭取中央和國家機關、廣東省加大幫扶力度。積極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幫扶,撬動更多生産要素和社會資源進入深度貧困地區。落實深度貧困地區跟蹤監測機制,定期將跟蹤監測情況報告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每年召開一次以上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專題工作會議。深度貧困縣黨委書記每年向自治區黨委作脫貧攻堅專項述職。
四、強化教育醫療住房“三保障”
(一)深入推進教育脫貧
大力實施控輟保學攻堅。切實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在上學路途較遠的地區新建擴建一批寄宿制學校。通過司法介入,推進控輟保學工作。強化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聯保聯控責任,各縣(市、區,以下統稱縣)制定控輟保學工作方案,對貧困學生實施“一人一案”電子學籍和臺賬化精準控輟,堅決降低義務教育輟學率,穩步提升義務教育品質。確保貧困家庭適齡學生不因貧失學輟學,確保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應讀盡讀”。貧困縣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2018年不低於93%、2019年不低於94%、2020年不低於95%。
全面落實教育扶貧政策,推進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工作,確保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達到基本辦學條件,到2020年,全區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縣達到95%以上。實施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大力實施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加強學校網絡教學環境建設,共享優質教育資源。加強科學工作室、科學活動室等科學(科技)教育設施建設。
加大教師特崗計劃實施力度,積極採取定向培養、學費代償等方式,補足配齊貧困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和緊缺學科教師。加大英語、音樂、美術、體育教師培養,重點充實到偏遠鄉村學校。深入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推動城鎮優秀教師、校長向邊遠鄉村、薄弱學校流動。深入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對口幫扶工作,國培計劃、師範生培養、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重點支持貧困地區。加大貧困地區鄉村教師週轉宿舍建設力度。鼓勵通過公益捐贈等方式,設立貧困地區優秀教師獎勵基金,用於獎勵長期紮根基層的優秀鄉村教師。著力改善鄉村教師待遇,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鄉鎮工作補貼等教師生活補貼政策,全區各地可依據艱苦邊遠程度實行差別化補助,推動生活補助“提標擴面”,確保鄉村教師補助標準達到或超過全國平均水準。均衡配置城鄉教師資源。
健全覆蓋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資助政策體系,學生資助政策實現應助盡助,繼續落實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落實貧困戶子女“雨露計劃”補助,優先支持貧困戶子女享受國家助學金和大學新生入學補助。加大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力度,提高中小學教師和學生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開展民族地區學前兒童學習普通話行動。
(二)著力實施健康扶貧
實施貧困地區健康扶貧三年行動計劃,切實降低貧困人口就醫負擔,加大保障政策的幫扶力度。強化貧困人口和農村特困人員醫療托底保障,按政策規定將貧困人口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保障範圍。實行貧困戶、脫貧戶、退出戶差異化財政代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對農村貧困人口傾斜精準支付政策,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二次報銷政策。在嚴格執行分級診療制度和費用管控的基礎上,對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或同類型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二次報銷、醫療救助後的貧困人口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給予補助,實現貧困人口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按規定轉診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實際報銷比例達到90%,對門診特殊慢性病按規定在縣域內或異地就醫的,門診醫療費用個人實際報銷比例達到80%。全面落實農村貧困人口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先診療後付費,在定點醫院設立綜合服務窗口,實現全區範圍內各項醫療保障政策的“一站式”信息交換和即時結算。
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加快貧困地區縣鄉村三級衛生服務標準化建設,確保每個貧困縣建好1-2所縣級公立醫院(含中醫院)。強化醫院對口幫扶機制,組建責權利統一的醫聯體。為貧困縣醫院配置遠程醫療設施設備,全面建成從三級醫院到縣級醫院互聯互通的遠程醫療服務網絡。
加強鄉鎮衛生院、村級衛生室等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農村訂單定向本科、高職(專科)、中職醫學生培養計劃,經培養培訓合格後,補充到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確保貧困地區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設立1個全科醫生特崗,每個貧困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鄉村醫生。貧困地區可在現有編制總量內直接面向人才市場選拔錄用醫技人員,選拔錄用時優先考慮當地醫療衛生事業緊缺人才。鼓勵實行縣招縣管鄉用,落實“托低不限高”政策,保障人員、運行經費投入到位。
全面實施縣鄉村醫療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構建三級聯動的醫療服務和健康管理平臺,為群眾提供基本健康服務。開展貧困地區慢性病、常見病防治專項行動,推進地中海貧血和出生缺陷綜合防治,降低因病致貧返貧風險。加強婦幼健康服務,農村婦女宮頸癌、乳腺癌篩查和兒童營養改善、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擴大到所有貧困縣。落實簽約服務政策,優先為婦幼、老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開展健康服務和慢性病綜合防治,實施貧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逐步擴大集中救治病種,推進慢性病簽約服務全覆蓋,做好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病規範管理。實施重點傳染病綜合防控,開展重大傳染病預防、篩查、治療、康復、管理的全過程綜合防治。深入開展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和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宣傳教育。
(三)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
完成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任務。開展農村危房等級評定、危房改造對象認定,建立危房臺賬並實施精準管理,改造一戶、銷檔一戶。農村危房改造要注意重建與修繕相結合,合理控制住房面積,符合基本入住條件,達到基本安全要求。要與建築風貌、改廁改廚和傳統村落保護相結合,做好人畜分離,確保清潔衛生。因地制宜推廣農房加固改造。對於已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但住房安全未達標的,市縣要自行組織整治,解決住房安全問題。落實各級補助資金,完善分類分級補助標準,健全危房改造信息公開制度。
五、全力打好脫貧攻堅“五場硬仗”
(一)全力打好産業扶貧硬仗
深入實施特色産業提升工程,加快發展對貧困戶增收帶動作用大且效益明顯的各類産業。將産業扶貧納入貧困縣扶貧成效考核和黨政一把手離任審計,引導各地特別是黨政幹部著眼長遠發展長期穩定的脫貧産業項目。大力發展農業農村新産業新業態,積極培育和推廣有市場、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産品,支持有條件的貧困縣創辦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扶貧産業園,引導國家級、自治區級龍頭企業與貧困縣合作創建綠色食品、有機農産品原料標準化基地。支持貧困地區調整種植結構,做大做優做強扶貧産業,形成一批規模大、效益好的主導特色産業。將貧困地區特色農業項目優先列入優勢特色農業提質增效行動計劃,加大扶持力度,建設一批特色種植養殖基地和良種繁育基地。實施産業發展“以獎代補”政策,建立縣級“5+2”、貧困村“3+1”特色産業體系,實現産業扶貧對貧困戶全覆蓋(貧困戶家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生活自理能力或勞動力全部外出務工且不在當地生産生活的除外)。實施中藥材産業扶貧行動計劃,鼓勵中醫藥企業到貧困地區建設中藥材基地。加快建設貧困地區現代特色農業示範區,支持鼓勵貧困村建立扶貧産業示範點(基地)。
加快建立完善貧困地區農産品流通網絡體系,打造特色農産品出村、出縣、出廣西的快速通道。瞄準産銷對接關鍵環節,整合供應鏈、拉長産業鏈、提升價值鏈。加快農産品冷鏈、倉儲、物流配送等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對貧困地區鄉鎮農貿市場、特色商品市場、特色商業街等建設給予傾斜支持。註冊推行扶貧産品公益性集體商標,加大集體商標註冊、使用、保護力度。拓寬農産品銷售渠道,推動批發市場、電商企業、大型超市等市場主體與貧困村建立長期穩定的産銷關係,支持供銷、郵政及各類企業把服務網點延伸到貧困村,推廣以購代捐的扶貧模式,組織開展貧困地區農産品定向進學校、進醫院、進機關食堂。加快推進“快遞下鄉”工程,推動郵政與快遞、交通運輸業在農村地區擴展合作範圍、合作領域和服務內容。實施電商扶貧,優先在貧困縣建設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到2020年,實現電子商務進農村覆蓋所有貧困縣、40%以上的貧困村建有電商扶貧網店、80%以上的貧困村建有電商扶貧站點。支持大型電商企業和電商強縣對口幫扶貧困縣,推進電商扶貧網絡頻道建設,每個貧困縣至少與1家快遞物流企業開展電商扶貧合作、建設1個電商扶貧公共服務中心、培育發展5家本地傳統企業開展電商扶貧。落實支持品牌農業的優惠政策,對貧困地區農産品區域公共品牌實施獎補。
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貧困戶聯動發展的利益聯結機制,推廣股份合作、訂單幫扶、生産託管等有效做法,實現貧困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貧困村全覆蓋。貧困地區申報國家級和自治區級現代農業産業園、現代特色農業示範區,要把落實扶貧帶貧機製作為重要條件,符合條件的優先評審並給予重點支持。結合幹部結對幫扶機制,建立貧困戶産業發展指導員制度,幫助貧困戶協調解決生産經營中的問題。建立産業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提高服務水準。鼓勵全區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貧困戶提供便利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
規範和推動資産收益扶貧,確保貧困戶獲得穩定收益。積極推動農村資源變資産、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改革。推廣“保底收益+按股分紅”模式,優先保障貧困戶尤其是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家有未成年子女的農村單親貧困戶和重殘、一戶多殘的貧困戶受益。在條件適宜的地區,有序推進光伏扶貧。在貧困地區實施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等品牌創建工程。
積極推進邊貿扶貧,對帶動邊境貧困群眾脫貧效果好的邊民互助合作組織,在貸款貼息、設施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對進入陸地邊境縣合法經營的新設加工型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扶持。
(二)全力打好易地扶貧搬遷硬仗
加快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建設,把深度貧困地區、石漠化片區和自然災害頻發區等作為整屯(自然村)搬遷重點,確保如期完成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確保搬遷一戶、穩定脫貧一戶。強化後續産業發展和就業創業扶持,通過就地發展産業、開發就業崗位、崗前技能培訓、就地或向外轉移就業等方式,確保每戶搬遷戶至少有1個增收渠道,有勞動能力的搬遷戶至少1人實現穩定就業。對搬遷到中心村繼續從事農業生産、鄉村旅遊等産業的,要逐戶落實扶貧産業發展項目、資金。強化搬遷戶在遷出地耕地林地的管理利用,在自願前提下,通過轉讓、互換、出租(轉包)、入股等方式,將搬遷戶耕地林地流轉給企業或合作社、村集體統一經營,流轉收益歸搬遷戶所有,搬遷戶繼續享受既有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補貼,確保搬遷戶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強化搬遷安置點服務管理,建立完善組織架構體系,因地制宜在安置點組建基層黨組織、村民自治組織,派駐村黨組織第一書記,探索試行樓長制,明確聯繫幹部。對達到一定規模的集中安置點,建立健全社區行政管理機制、物業管理機制、民情監測機制和風險防控機制,實行網格化管理。對目前不具備搬遷安置條件的貧困人口,優先解決其“兩不愁、三保障”問題,今後可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壓茬推進。
(三)全力打好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硬仗
實施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三年行動計劃,穩步推進貧困地區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確保到2020年每個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達到5萬元以上。
激活集體經濟發展要素,大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支持貧困村開發利用村集體資源,盤活村集體閒置設施,用好村級建設用地和留用地。支持集體經濟組織領辦創辦農業服務隊、運輸公司、勞務公司、益農信息社等服務實體。鼓勵強村與弱村結對發展,支持集體經濟組織與其他經濟主體開展股份合作,與農村致富能人聯合創辦民族手工藝、特色食品等企業。鼓勵有條件的貧困村探索流轉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後閒置的房屋、耕地林地,興辦集體創收項目。完善資産收益扶貧制度,財政投入的資産收益扶貧項目賦予村集體股權。
(四)全力打好基礎設施建設硬仗
加強交通扶貧。在貧困地區加快建成外通內聯、通村暢鄉、客車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運輸網絡,加快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到2020年,實現具備條件的非貧困村中有貧困人口的及貧困村20戶(含)以上自然屯通硬化路、10-20戶(不含)自然屯(整屯搬遷的除外)通砂石路。改造建設一批貧困鄉村旅遊路、産業路、資源路,優先改善自然人文、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和風情小鎮等旅遊景點景區交通設施。完善貧困地區國道、省道公路網絡,推進低等級普通國省道提級改造,提高貧困地區幹線公路服務能力和保障水準。加快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基本完成鄉道及以上行政等級公路安全隱患治理。推進窄路基路面農村公路合理加寬和危橋改造。加大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用於貧困地區農村公路養護力度。推進貧困地區縣級公路客運站改造,實現所有貧困縣建有二級及以上公路客運站。擴大農村客運覆蓋範圍,2020年底實現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客車目標。加快航道整治,提升區內主要幹流、支流航道通航能力。加快貧困地區支線機場、通用機場建設。
加強水利扶貧。加快實施貧困地區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農村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均達到83%以上,供水保證率和水質達標率顯著提高。加快貧困地區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實現灌溉水源、灌排骨幹工程與田間工程協調配套。切實加強貧困地區防洪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完善區域防洪體系。繼續推進貧困地區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工程。
大力開展大石山區飲水安全問題攻堅。加快大石山區水源穩定、水量充足、水質安全的飲水安全鞏固提升項目建設,落實項目建設和管護責任,開展凈水設施改造、消毒設備配套,確保大石山區安全飲水供應。
加強電力扶貧。實施貧困地區農網改造升級,加強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實現貧困村動力電全覆蓋,建立貧困地區電力普遍服務監測評價體系,引導電網企業做好貧困地區農村電力建設管理和供電服務。大力推進貧困地區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加大電網企業自籌資金投入力度,縮小城鄉供電服務差距,優先安排貧困地區農網投資,著力解決貧困地區農村電網存在的突出問題。實現貧困戶100%通生活用電,農村電網供電可靠率不低於99.8%,綜合電壓合格率不低於97.9%,戶均配變容量不低於2千伏安。
大力實施網絡脫貧攻堅。推進“寬頻廣西”戰略,深入實施百兆光纖進農村,全面完成電信普遍服務試點項目建設,實現貧困村通光纖,全區50%以上自然村實現光纖網絡覆蓋,其中50 戶以上自然村基本全覆蓋,農村50%以上寬頻用戶接入速率達到100Mbps以上,每個貧困村平均設2個以上4G基站。鼓勵基礎電信企業針對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推出資費優惠舉措,降低農村用戶寬頻接入資費。鼓勵企業開發有助精準脫貧的移動應用軟體、智慧終端。構建“廣電雲”服務體系,加快廣播電視基礎網絡建設和升級改造,開通數字廣西傳輸信號。創新和完善城鄉廣播電視公共服務産品和服務供給,著力打造“智慧鄉村”。統籌推進網絡覆蓋、農村電商、網絡扶智、信息服務、網絡公益5大工程向縱深發展,創新“互聯網+”扶貧模式。
深入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鞏固“美麗廣西”鄉村建設成果,打造“幸福鄉村”。重點推進貧困地區農村生活垃圾專項治理、農戶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完善村屯保潔員制度,實現90%以上貧困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勵以民建公助、以獎代補、村民自建的方式,加快推進村屯內道路建設,基本解決村內道路泥濘、村民出行不便等問題。建立村屯公共基礎設施維護和管理長效機制。
(五)全力打好粵桂扶貧協作硬仗
落實高層聯席會議制度,每年開展定期互訪。加強粵桂扶貧協作省(區)、市、縣、部門對接機制,重點深化人才支持、市場對接、勞務協作、資金支持等協作,深化貧困縣攜手奔小康行動,並向貧困村延伸。優化結對協作關係,實化細化結對幫扶措施。鼓勵合作建設承接産業轉移的基地,引導廣東企業精準結對幫扶。加大産銷對接力度,通過共建産業基地、培育品牌、拓寬銷售渠道,推進貧困地區農産品在粵港澳大灣區打開市場。促成廣東教育、醫療等機構與貧困地區結對,幫扶貧困地區提高教育管理、醫療衛生水準。爭取廣東加大對我區貧困地區基層幹部、專業技術人員、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力度,定期選派優秀幹部到廣東挂職。爭取廣東更多資金幫扶,集中力量辦好一批貧困群眾急需的民生實事。將貧困戶危房改造、幫扶貧困殘疾人脫貧納入粵桂扶貧協作範圍。
六、大力開展脫貧攻堅“五大專項行動”
(一)大力開展就業扶貧專項行動
推動就業意願、就業技能與就業崗位精準對接,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和就業脫貧覆蓋面。發展生態友好型勞動密集型産業,通過崗位補貼、場租補貼、貸款支持等方式,扶持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在有條件的貧困鄉村建設一批扶貧車間,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就近就業,到2020年,全區貧困村建設有扶貧車間2000個以上,力爭每個貧困村建有1個扶貧車間。推進貧困縣農民工創業園建設,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創業服務力度,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實現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53萬人以上。
鼓勵開發多種形式的公益崗位,通過以工代賑、以獎代補、勞務補助等方式,動員更多貧困群眾參與小型基礎設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項目建設,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參與保潔、治安、護路、管水、扶殘助殘、養老護理等,向貧困人口提供新增公益崗位2萬個。加強勞務輸出服務工作,提高勞務對接的組織化程度和就業品質。實施家政和護工服務勞務對接扶貧行動,打造提升“八桂月嫂”“金繡球”家政等勞務品牌。
著力推進技能培訓促進脫貧,統籌整合培訓資源,組織有意願的貧困家庭勞動力參加各類技能培訓,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政策,到2020年,全區統籌培訓貧困家庭勞動力40萬人次以上。繼續實施雨露計劃、技工院校結對幫扶貧困家庭“兩後生”職業技能培訓和農村婦女素質提升計劃。深入實施技能脫貧千校行動,在人口集中和産業發展需要的貧困地區辦好一批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建設一批實習實訓基地。加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建設,實現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絡五級全覆蓋。
(二)大力開展生態扶貧專項行動
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創新生態扶貧機制,加大貧困地區生態保護修復力度,實現生態改善和脫貧雙贏。每年提供生態護林員崗位3萬個以上,組建脫貧攻堅造林合作社100家以上,採取以工代賑等方式組織貧困人口參與石漠化治理、防護林建設和儲備林營造等林業生態工程建設。探索建立天然林、集體公益林統一管護機制,推廣“合作社+管護+貧困戶”模式。利用開發性政策性銀行貸款,支持貧困地區發展松、杉、竹等速豐林。引導貧困戶以林地出租、入股、參加營造林等形式參與國家儲備林規模化經營。推進貧困地區低産低效林提質增效工程。對居住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居民實施生態搬遷。
大力推進貧困地區新一輪退耕還林。在確保自治區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前提下,將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陡坡梯田、嚴重石漠化耕地、嚴重污染耕地、移民搬遷撂荒耕地納入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範圍,對符合退耕政策的貧困村、貧困戶實現全覆蓋。
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引導林權規範有序流轉。鼓勵貧困戶以林木所有權、林地經營權入股,通過股份、合作、託管、訂單等模式參與龍頭企業、家庭林場、林業合作社等組織,增加貧困戶資産性收入和勞務收入。發展林下經濟、森林旅遊、森林康養等綠色産業,有條件的貧困縣建設林下經濟示範基地,打造一批“森林人家”和“森林養生、體驗、康養”基地。完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鼓勵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購買貧困地區林業碳匯。
(三)大力開展綜合保障性扶貧專項行動
建立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為主體,以社會幫扶、社工助力為輔助的綜合保障體系,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産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由當地政府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實施社會服務兜底工程,加快老年人、殘疾人、精神障礙患者服務設施建設。鼓勵各地通過互助養老、設立孝善基金等途徑,創新家庭養老方式。健全貧困家庭“三留守”關愛服務體系,落實家庭贍養、監護照料法定義務,探索建立信息臺賬和定期探訪制度。“三留守”人員基本生活困難且符合條件的,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
完善農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對象認定方法,將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産業就業幫扶脫貧的貧困人口納入低保範圍。加強低保對象動態管理,及時將生活條件已改善且收入超過低保標準的低保對象退出低保範圍。重點對重度殘疾人和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重病戶、因生産條件惡劣家庭生活困難的貧困戶、無産業就業且生活困難的易地扶貧搬遷戶給予傾斜兜底保障。建立健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適時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補助標準。貧困縣脫貧摘帽認定不受當地低保覆蓋面影響。
注重災害救助與扶貧開發有效銜接,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返貧人口納入救助範圍。貧困人口享受低保後生活仍有困難,可按規定給予臨時救助。
(四)大力開展貧困殘疾人脫貧專項行動
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納入農村低保和城鄉醫療救助範圍。完善殘疾人補貼制度,擴大補助範圍,將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範圍擴大至三級、四級殘疾的精神障礙患者,逐步提高補貼標準。深入實施“福康工程”,優先為貧困家庭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和輔助器具適配服務,到2020年有需求的殘疾兒童和持證貧困殘疾人接受基本康復服務比例達80%以上。對16歲以上有長期照料護理需求的貧困重度殘疾人,符合條件的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不符合條件的,鼓勵通過政府補貼、購買服務、設置公益崗位、集中托養等方式,為貧困重度殘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間照料、鄰裡照護服務。逐步推進農村貧困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實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通過就讀特教學校、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等形式,幫助貧困家庭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落實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公用經費。加快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加大對薄弱特教學校的投入支持。資産收益扶貧項目要優先安排貧困殘疾人家庭。
(五)大力開展扶貧扶志專項行動
著力激發脫貧內生動力,充分調動貧困群眾發展生産、脫貧致富的主動性。開展扶志教育活動,增強貧困戶脫貧意願,培養自力更生脫貧致富意識,破除“等靠要”思想。推廣以勞動換積分、以積分換物資的“愛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幫扶做法。樹立自強不息、自力更生脫貧致富的典型和模範,用身邊人身邊事示範帶動貧困群眾,發揮脫貧先進典型人物的引領帶動作用,營造脫貧光榮的濃厚氛圍。鼓勵通過産業獎補、勞務補助、以工代賑等機制,引導貧困群眾通過辛勤勞動脫貧致富。開展脫貧戶、貧困戶、幫扶聯繫人“三方”見面活動,引導群眾互動、互學、互幫、互比、互促,如期實現脫貧。堅持精準施策,防止政策養懶漢。
大力開展移風易俗活動,選樹一批文明村鎮和星級文明戶,完善村規民約。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發揮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禁毒禁賭會等作用,弘揚傳統美德、樹立文明新風。深入開展感恩教育,弘揚孝親敬老的清風正氣,增強貧困群眾的感恩意識。加強對高額彩禮、薄養厚葬、子女不贍養老人等問題的專項治理,加強鄉賢文化建設。深入推進文化扶貧,實現貧困村公共文化建設“六個一”全覆蓋,實施“春雨工程”、“戲曲進鄉村”、“送文藝精品下基層惠民演出”,提升貧困群眾公共文化服務獲得感。把不履行贍養義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七、加強精準脫貧攻堅行動支撐保障
(一)加大財政投入支持
堅持增加政府扶貧投入與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並重,健全與脫貧攻堅任務相適應的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到2020年全區籌集財政資金用於脫貧攻堅800億元以上。全區各級財政每年按規定比例增列專項扶貧預算,自治區本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增幅高於中央下達資金增幅。加大對貧困縣一般性轉移支付投入。相關涉農專項資金原則上按不低於總額50%的比例投入貧困地區。加大教育、醫療、社保等領域轉移支付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傾斜力度。市縣可在自治區下達用於脫貧攻堅新增政府債券額度基礎上,繼續安排一般債券資金用於扶貧相關公益性資本支出。
扶貧資金優先保障貧困村資金需求,統籌支持有貧困人口的非貧困村扶貧工作。加強資金整合,賦予貧困縣更充分的資源配置權,推進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試點。
(二)加大扶貧項目支持
把扶貧項目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關鍵支撐,切實解決脫貧攻堅項目準備不充分、項目推進慢、資金閒置等突出問題。抓緊完善縣鄉村三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實行有進有出的項目動態調整機制。做好項目申報立項、可研報告(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實施方案、環評等前期工作。建立項目信息調度機制,利用廣西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對項目計劃、資金安排、責任單位及完成期限進行動態監測和督促檢查,實現項目精準化管理與考核。
加強各類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落實資金範圍和管理環節“兩個全覆蓋”要求,壓實資金使用者的績效主體責任。加強績效目標編制、審核、批復及執行監控。開展績效自評和抽查,強化績效責任約束和評價結果運用。
(三)加大金融扶貧政策支持
加強扶貧再貸款使用管理,引導金融機構積極創新扶貧再貸款運用模式,確保全區60億元扶貧再貸款限額循環使用。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對帶動貧困戶就業的企業和貧困戶生産經營的信貸投放。貧困地區各項貸款增速應高於全區平均水準。到2020年,爭取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向貧困地區、貧困人口投放政策性貸款700億元以上、商業性貸款300億元以上。充分利用世界銀行貸款4億美元(折合人民幣約26億元)加強貧困地區特別是深度貧困地區的産業扶貧、基礎設施建設和技術培訓等。推動商業銀行優化縣域網點佈局,積極向貧困地區延伸業務,推動大中型商業銀行完善普惠金融事業部體制機制,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合理下放審批權限、簡化業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
引導金融機構支持吸收貧困人口就業、帶動貧困人口增收的特色産業發展,有效對接特色農業基地、現代特色農業示範區、農業産業園區的金融需求。規範扶貧小額信貸發放和管理,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可辦理無還本續貸和有條件續貸,對確因非主觀因素不能到期償還貸款的貧困戶可協助其辦理貸款展期業務。推進貧困地區信用體系建設。支持貧困地區金融服務站建設。逐步實現基礎金融服務不出村。
支持貧困地區開發特色農業險種和適合深度貧困地區的保險産品,開展扶貧小額信貸保證保險。擴大涉農保險保障範圍,開發物流倉儲、設施農業、“互聯網+”等險種。推動“一市一特色”農業保險扶貧試點,擴大扶貧産業保險覆蓋率,實現貧困戶政策性農業保險“願保盡保”。
支持全區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設立扶貧公益基金。鼓勵上市公司、證券公司等依法依規設立或參與市場化運作的貧困地區産業投資基金和扶貧公益基金。充分利用貧困地區企業上市“綠色通道”政策,引進和培育企業上市(掛牌)。支持貧困地區有實力的企業參與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鼓勵境內外上市(掛牌)企業並購貧困地區企業。對實現上市(掛牌)的我區貧困地區企業、遷至我區貧困地區的區外上市公司,按規定給予獎勵。
(四)加強土地政策支持
支持貧困地區有條件的村莊編制村級土地利用規劃,用好土地整治等政策,引導農田集中連片、建設用地集約緊湊開發。在不涉及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情況下,鼓勵農業生産和村莊建設用地複合利用。貧困地區建設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條件的,按規定及時審批。對急需開工建設的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用地,在符合規劃、做好補償安置前提下可邊建邊報。
新增建設用地、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等計劃向貧困地區傾斜,優先保障易地扶貧搬遷和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産業項目、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用地。攻堅期內,每年單列每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不少於600畝、單列每個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不少於200畝。單列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貧困地區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節余指標可在省域內調劑使用。根據國家部署按規定建立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新增耕地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貧困地區新增耕地指標佔補平衡後節余部分可在自治區範圍內流轉使用,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補充和改造耕地項目,根據國家部署按規定用於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所得收益通過支出預算用於支持脫貧攻堅。對貧困地區增減掛鉤指標應保盡保。優先安排貧困地區土地整治項目和高標準農田建設補助資金,指導和督促貧困地區完善縣級土地整治規劃。
(五)加大人才和科技支持
深入實施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在人才招聘、崗位管理、職稱評定、待遇保障、培養使用等方面實施特殊靈活政策,引進一批緊缺人才,培養一批本土實用人才,援助一批專業技術人才。遴選國家“三區”人才科技人員,用好自治區主席院士顧問、中央來桂博士服務團等,組織專家下鄉開展智力扶貧。從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願者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定向招錄貧困地區縣鄉公務員和招聘縣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貧困地區優秀村幹部中招錄鄉鎮公務員。實施“青苗人才”工程,引進“雙一流”高校優秀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工作。
動員全社會科技力量支持脫貧攻堅,開展科技精準幫扶。以縣為單位建立産業扶貧技術專家組,組織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組建産業科技服務團隊,重點為貧困村、貧困戶提供技術服務。引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業到貧困地區創新創業。支持有條件的貧困縣建設農業科技園區和星創天地等,展示和推廣農業先進科技成果。全面實施農技推廣特聘計劃,從農業鄉土專家、種養能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技術骨幹中招聘一批特聘農技員。加強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培養,每個貧困村培養3-5名創業致富帶頭人。實施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新型職業農民、農民工返鄉創業等培訓。實施科普服務鄉村振興助力精準扶貧工程培訓活動。完善科技特派員制度,實現對貧困村科技服務和創業帶動全覆蓋。
(六)加大數據信息支持
加快廣西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建設,依託廣西電子政務雲,實現部門間信息交換共享,實現戶籍、教育、健康、就業、社會保險、住房、銀行、農村低保、殘疾人等信息與2013年以來貧困人口建檔立卡信息有效對接,加強脫貧攻堅業務數據的結果分析和運用。完善貧困人口統計監測體系。加強貧困人口建檔立卡數據和農村貧困統計監測數據銜接,逐步形成指標統一、項目規範的貧困監測體系。建立脫貧成效鞏固提升監測機制,對脫貧戶實施跟蹤和動態監測,及時了解其生産生活情況。加強村級扶貧信息員隊伍建設。按照國家信息安全標準構建扶貧開發信息安全防護體系,確保系統和數據安全。
(七)加強後續政策扶持
攻堅期內扶貧政策保持穩定,貧困縣、貧困村退出後,相關政策保持不變。脫貧戶、退出戶在扶貧産業獎補、雨露計劃補助、教育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補助、醫療保障傾斜政策和醫療費用兜底保障方面實行差異化補助直至脫貧攻堅期結束。
八、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
(一)深入開展定點扶貧工作
落實定點扶貧工作責任,把定點扶貧村脫貧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重點,出臺具體幫扶措施,定點幫扶單位年度績效考評要與定點扶貧村脫貧成效掛鉤。自治區、市、縣實現定點扶貧成效考核全覆蓋。定點幫扶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承擔第一責任人職責,定期研究幫扶工作。強化定點扶貧牽頭單位責任,切實履行牽頭抓總、統籌協調職責,每年對定點扶貧村脫貧攻堅工作組織專題研究不少於2次。自治區領導要加強對聯繫的縣脫貧攻堅工作指導。各幫扶單位要把定點扶貧村作為轉變作風、調查研究的基地。貧困縣要主動加強與中央定點幫扶單位工作彙報對接,充分利用中央單位多樣化幫扶資源推動脫貧攻堅。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貧困地區挂職,對貧困村(包括379個貧困發生率較高的非貧困村)派駐黨組織第一書記和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工作隊員。落實艱苦地區挂職幹部生活補助政策。
(二)激勵各類企業、社會組織扶貧
落實國有企業精準扶貧責任,通過發展産業、對接市場、安置就業等方式幫助貧困戶脫貧。深入推進“千企扶千村”精準扶貧行動,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産業扶貧、就業扶貧、公益扶貧,對參與脫貧攻堅成效突出的按規定給予表彰和激勵。切實落實各類企業參與扶貧的財政、稅收、金融、土地等優惠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大型民營企業通過設立扶貧産業投資基金等方式參與脫貧攻堅。持續開展“廣西光彩事業行”活動。
支持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鼓勵引導社會各界使用貧困地區産品和服務,推動貧困地區和貧困戶融入大市場。加強對社會組織扶貧的引導和管理,優化環境、整合力量、創新方式,提高扶貧效能。落實社會扶貧資金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三)開展扶貧志願服務活動
動員組織各類志願服務團隊、各界愛心人士開展扶貧志願服務,實施廣西統一戰線參與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做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巾幗建功新時代志願服務暖人心”和“兒童之家”志願服務等工作,開展“農村扶貧濟困”志願服務活動。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地區系列行動計劃。推進扶貧志願服務制度化,建立扶貧志願服務人員庫,鼓勵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組建常態化、專業化服務團隊,引導退休幹部、退休教師、退休醫生、退休職工、企業家、成功人士等各方力量支持家鄉脫貧攻堅。完善全區統一的志願服務信息平臺,建立扶貧志願服務供需對接機制。落實扶貧志願服務支持政策。
(四)支持做好軍隊幫扶工作
加強軍地脫貧攻堅工作協調,鼓勵支持駐桂部隊承擔幫扶任務,參與扶貧行動。支持駐桂部隊做好“八一愛民學校”援建工作,開展結對助學活動。支持軍隊系統醫院對口幫扶貧困縣縣級醫院,深入貧困村送醫送藥、巡診治病、結對助醫。支持駐桂部隊幫助革命老區加強紅色資源開發,培育壯大紅色旅遊産業。支持駐桂部隊培育退役軍人和民兵預備役人員成為脫貧致富帶頭人。
九、紮實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
(一)切實解決識別和退出不精準問題
進一步加強建檔立卡工作,提高精準識別與退出品質。嚴格標準程式,做好貧困人口動態管理,做到“脫貧即出、返貧即入”,剔除不合條件的人口,及時納入符合條件但遺漏在外的貧困人口和返貧人口,確保應納盡納、應扶盡扶。配合國家開展建檔立卡專項評估檢查。根據實際情況完善脫貧摘帽計劃安排,逐級細化計劃任務。做好貧困縣、貧困村脫貧摘帽認定和貧困戶脫貧“雙認定”。強化脫貧摘帽核驗人員責任,構建“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的貧困退出責任倒查機制,杜絕假脫貧、被脫貧、數字脫貧,確保退出品質。配合國家開展貧困縣退出抽查。
(二)切實解決資金使用不規範問題
加強扶貧項目資金常態化監管,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動態監控機制。強化全區各級主管部門履職監管責任,完善項目資金進度監測和通報約談機制。統籌整合各級財政監督力量,實施扶貧資金監督檢查三年行動。開展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清理排查,優化資金撥付程式,解決資金閒置問題。充分發揮鄉鎮財政所就地監管優勢,壓實監督責任。規範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不得擅自擴大支出範圍。嚴格扶貧資金審計,擴大資金審計範圍,支持和鼓勵市縣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充實審計力量,實現對脫貧攻堅重點區域和重點項目的審計全覆蓋。對深度貧困地區、重點群體政策落實、脫貧攻堅重點工作,及問題多、群眾反映大的重點地區和單位,開展多輪次全覆蓋審計或專項審計。
(三)切實解決扶貧工作作風不紮實問題
把作風建設貫穿脫貧攻堅全過程,集中力量解決扶貧領域“四個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作風不紮實、考核評估不嚴不實等突出問題。大興調查研究、真抓實幹之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多層次、多方位、多渠道調查了解實際情況,注重發現並解決問題,力戒“走過場”。切實解決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不擔當不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落實督查、通報、協調三項制度,深入開展明察暗訪,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督促整改。注重工作實效,減輕基層工作負擔,減少村級填表報數,精簡會議文件,讓基層幹部把精力放在辦實事上,以作風攻堅促進脫貧攻堅。強化問責追責,狠抓反面典型,以常態化問責倒逼擔當盡責。依紀依規依法堅決查處貫徹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弄虛作假問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職能部門監管職責不落實問題。
(四)切實解決陽光扶貧、廉潔扶貧不到位問題
堅持開展扶貧領域巡視巡察,把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作為巡視巡察工作重點,嚴肅整治扶貧領域搞變通、打折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弄虛作假、陽奉陰違等問題,實現對貧困縣、深度貧困鄉鎮巡視巡察全覆蓋。拓寬信訪舉報渠道,用好“12317”扶貧監督舉報電話,支持群眾揭露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及時發現政策落地、項目安排、資金使用、責任落實等方面的問題,凡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認真對待,凡是損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堅決糾正。堅決查處貪污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強佔掠奪等行為。加強警示教育工作,改進通報曝光方式,通過媒體、製作警示教育片、村民大會等形式,集中曝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扶貧領域典型案例,真正做到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加強扶貧事務公開,嚴格落實扶貧政策、資金、項目等公告公示制度,積極主動接受監督。
十、切實加強和改善黨對脫貧攻堅工作的領導
(一)嚴格落實脫貧攻堅責任制
全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增強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層層傳導壓力,壓實各級責任,自治區重在把黨中央大政方針轉化為實施方案,統籌做好制度安排、健全政策體系、分解目標任務、分配下達資金、調配人力資源、加強督查指導等工作。市級重在強化督促指導,確保所轄縣脫貧攻堅任務的完成。縣級突出強化主體責任,抓好責任、權力、資金、任務“四到縣”的落實,確保脫貧攻堅取得實效。鄉村重在執行上級部署要求,全面落實政策、實施項目計劃,確保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各地各部門要實化細化脫貧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意見。
強化黨政正職負總責。各級要專題研究脫貧攻堅工作,自治區和市級黨委、政府每季度不少於1次,有扶貧任務的縣級黨委和政府每月不少於1次。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全體會議每年不少於2次,市、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全體會議每年不少於4次。貧困縣黨政正職每月至少要有5個工作日用於扶貧,有扶貧任務的非貧困縣黨政正職每月至少要有3個工作日用於扶貧。實施五級書記遍訪貧困對象行動,自治區黨委書記遍訪貧困縣,市委書記遍訪脫貧攻堅任務重的鄉鎮且每年走訪貧困戶(含脫貧戶、退出戶)不少於40戶、帶隊到基層專題調研脫貧攻堅不少於4次。縣委書記遍訪貧困村,每年貧困縣黨委書記走訪貧困戶(含脫貧戶、退出戶)200戶以上,有扶貧任務的非貧困縣黨委書記走訪貧困戶(含脫貧戶、退出戶)100戶以上。鄉鎮黨委書記和村黨組織書記、村黨組織第一書記遍訪貧困戶(含脫貧戶、退出戶)。
(二)壓實行業部門和幫扶幹部扶貧責任
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年向自治區黨委報告本單位本行業脫貧攻堅工作情況。攻堅期內,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以及部門扶貧幹部、定點扶貧幹部要按政策規定保持穩定,不能勝任的要及時調整。自治區行業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制訂完善配套政策舉措,紮實抓好各自領域的扶貧工作。每年各行業部門資金、項目安排要向當年計劃脫貧摘帽縣傾斜。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行業扶貧工作成效納入績效考評,進一步提高行業部門扶貧成效在年終績效考評中的權重。建立行業部門脫貧攻堅問責機制,在扶貧考核督查評估中,對影響扶貧考核成績的突出問題,要嚴肅追究相應行業主管部門責任。
幫扶幹部要圍繞貧困戶脫貧需求,宣傳落實扶貧政策,幫助和指導生産,引導參加各類培訓,幫助解決生活困難。認真核查、準確掌握貧困戶家庭財産及收入情況,及時登記反饋更新相關信息。指導貧困家庭學生申請教育扶持補助,跟蹤落實雨露計劃扶貧助學補助,引導貧困家庭中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
(三)建立完善脫貧攻堅考核監督評估機制
圍繞國家“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和自治區脫貧攻堅“五場硬仗”等重點工作,完善自治區扶貧成效考核辦法,對超出標準的指標,予以剔除或不作為硬性指標,取消行業部門與扶貧無關的搭車任務。對市縣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進行考核,結合年底集中考核情況與平時掌握情況,綜合分析評定等次。開展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管理評價、行業部門扶貧專項工作績效考評、區直和中直駐桂單位定點扶貧工作考核。改進約談方式,變定期約談為常態化約談,隨時發現問題隨時約談。
改進督促檢查方法,以抽查暗訪為主,減少督促檢查頻次,自治區對市、縣及以下綜合督查每年不超過2次。發揮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紀檢監察、審計、媒體、社會等全方位監督作用,監督結果納入扶貧成效考核。強化扶貧對象脫貧摘帽核查驗收,對當年退出縣開展第三方專項評估檢查。未經自治區批准,市級以下不得開展第三方評估。
配合國家做好2020年至2021年年初的脫貧摘帽縣普查,重點圍繞脫貧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調查2013年以來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獲得幫扶情況、參與脫貧攻堅項目情況等,全面了解脫貧實現情況。各地要做好基礎工作,確保我區脫貧成果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
(四)抓黨建促脫貧攻堅
加強貧困地區黨的建設,推動黨的組織和工作有效覆蓋貧困地區,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切實提升貧困村黨組織的組織力戰鬥力,堅決整頓軟弱渙散貧困村黨組織,防止封建家族勢力、地方黑惡勢力、違法違規宗教活動侵蝕基層政權,干擾破壞村務。深化拓展基層黨組織“星級化”管理,加強貧困地區農村屯級黨支部、流動黨支部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基層組織建設,推進黨支部建設標準化、規範化。
選好配強貧困村黨組織書記,以縣為單位組織摸排,逐村分析研判,對不勝任、不合格、不盡職的堅決撤換。重點從外出務工經商創業人員、大學生村官、本村致富能手、返鄉大中專畢業生、農民合作組織負責人中選配,本村沒有合適人員的,從縣鄉機關公職人員中派任,也可從先進村的優秀黨員幹部、黨員能人中選拔。加強貧困村黨組織後備人才引進培養,建立健全回引本土大學生、高校培養培訓、縣鄉統籌招聘機制,為每個貧困村儲備2-3名後備幹部。加大在貧困村青年農民、外出務工青年中發展黨員力度。加強黨員創業致富能力培養,深化農村黨員“積分管理”,推行“紅色信貸”,設立幫扶資金,解決貧困黨員創業資金籌措難等問題。支持黨員創辦領辦脫貧致富項目,完善貧困村黨員結對幫扶機制。全面落實貧困村“兩委”聯席會議、“四議兩公開”和村務監督等工作制度,推廣“一組兩會”等基層民主協商制度。
派強用好村黨組織第一書記和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工作隊,從縣以上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選派過硬的優秀幹部參加駐村幫扶。實施脫貧攻堅“一線工作法”,加強對新一輪村黨組織第一書記和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工作隊員的管理,推動力量向一線傾斜、措施在一線落實、問題在一線解決、矛盾在一線化解、成效在一線體現、形象在一線樹立,切實解決脫貧攻堅“最後一公里”問題。村黨組織第一書記和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工作隊員原則上保持穩定。加強考核和工作指導,對不適應、不稱職、不盡責的及時召回調整。派出單位要嚴格落實項目、資金、責任捆綁要求,加大保障支持力度。將抓黨建促脫貧攻堅情況作為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點內容。對不夠重視貧困村黨組織建設、措施不力的地方,上級黨組織要及時約談提醒相關責任人,後果嚴重的要問責追責。
(五)培養鍛鍊過硬的脫貧攻堅幹部隊伍
保持貧困縣、深度貧困鄉鎮、貧困縣所轄鄉鎮黨政正職穩定,如需調整的,必須符合中央規定的“四種情形”,並按規定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批准或備案。對於不能勝任的要及時撤換,對於弄虛作假的要堅決問責。穩定貧困地區鄉鎮幹部隊伍。
實施脫貧攻堅全面培訓,落實分級培訓責任,貧困地區主要負責同志和扶貧系統幹部貧困村幹部要輪訓一遍。對縣級以上領導幹部的培訓,要以提升研究攻堅問題、解決攻堅難題能力為重點,引導樹立正確政績觀,掌握精準脫貧方法論。對行業部門幹部的培訓,要以脫貧攻堅政策解讀為重點,結合行業部門實際,提升研究解決攻堅難題的能力。對基層幹部的培訓,要以提高實戰能力為重點,增強精準扶貧工作本領。加大對貧困村幹部培訓力度,每年對村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一次,突出需求導向和實戰化訓練,著重提高落實黨的脫貧政策、團結帶領貧困群眾脫貧致富本領。找準脫貧攻堅重點難點熱點,優化課程設置,創新培訓方式,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加強對扶貧挂職幹部跟蹤管理和具體指導,採取“挂包結合”等方式,激勵幹部人在心在、履職盡責。加強對脫貧一線幹部關愛激勵,注重在脫貧攻堅一線考察識別幹部,對工作出色、表現優秀的扶貧幹部、基層幹部注重提拔使用。攻堅期內,表現特別優秀、實績特別突出的貧困縣、鄉鎮黨政正職,可提拔擔任上一級領導職務,但仍要繼續兼任現職,並把主要精力放在脫貧攻堅工作上。注重從貧困地區優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幹部。適時按規定評選表彰脫貧工作實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貧困地區鄉鎮幹部的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可按最高限額確定。落實好脫貧攻堅一線縣鄉幹部的津補貼、週轉房和差別化的績效獎勵等政策,改善工作條件。對在脫貧攻堅中因公犧牲的幹部和基層黨員家屬及時給予撫恤,長期幫扶慰問。落實貧困村幹部報酬待遇和正常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
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幹部擔當作為。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對幹部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的失誤錯誤,妥善把握事業為上、實事求是、依紀依法、容糾並舉等原則,結合動機態度、客觀條件、程式方法、性質程度、後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情況,對幹部的失誤錯誤進行綜合分析,對該容的大膽容錯,不該容的堅決不容。對給予容錯的幹部,考核考察要客觀評價,選拔任用要公正合理。對給予免責的,個人評先評優、職務職級晉陞,以及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資格不受影響;對給予減責的,酌情減輕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六)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全區各類媒體要聚焦脫貧攻堅,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中央、自治區關於脫貧攻堅的重大決策部署,宣傳廣西的好經驗好做法新成就,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注入強大精神動力。通過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發佈會、文藝演出及各類網站、微博、微信等載體和形式,利用“扶貧日”等活動,推出專題新聞報道、開展集中宣傳推廣,引導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脫貧攻堅。加大扶貧題材文化産品和服務的供給,組織各級媒體記者、文藝工作者、理論專家深入脫貧攻堅一線,推出一批反映扶貧脫貧感人事跡的新聞報道、優秀文藝作品、微電影、電視專題片、理論文章,加強扶貧公益廣告宣傳,做好宣傳輿論引導,鼓舞士氣、凝聚力量。
做好全國脫貧攻堅獎和全國脫貧攻堅模範評選表彰推選工作,組織好全區脫貧攻堅先進評選活動,選樹一批脫貧攻堅先進典型,每年組織報告團巡迴宣講,講好廣西脫貧攻堅故事。加強減貧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做好東亞減貧示範合作技術援助項目(老撾部分),為全球減貧事業貢獻力量。適時對我區脫貧攻堅精神進行總結。
(七)做好脫貧攻堅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
防範産業扶貧市場風險,防止産業項目盲目跟風、一刀切導致失敗造成損失,加強對扶貧主導産業面臨的技術和市場等風險進行評估,制定防範和處置風險的應對措施。合理運用農業保險、期貨等金融工具降低扶貧産業風險。加強易地扶貧搬遷資金管理使用,做好後續扶持和管理,防範易地扶貧搬遷群眾“穩不住”的風險。
防範扶貧信貸風險,完善風險補償機制。防範扶貧小額貸款還貸風險,糾正戶貸企用、違規用款等問題。設區市、縣(市、區)要研究制定扶貧小額信貸風險防範和處置預案,及時防範化解風險隱患,及時查處扶貧信貸案件,提高風險處置司法效率,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防範加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扶貧領域融資,防止全區各地政府以脫貧攻堅名義盲目舉債,防止金融機構借支持脫貧攻堅名義違法違規提供融資,堅決遏制各地政府隱性債務增量。防範社會風險,防止貧困戶和其他農戶因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發矛盾,做好群眾疏導工作。防範涉貧輿情風險,健全涉貧輿情分級管理和處置機制,加強脫貧攻堅信息發佈和政策解讀,做好輿情監測、預警、研判、處置工作,防止不良炒作干擾脫貧攻堅大局。
(八)統籌銜接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
攻堅期內,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相輔相成,密不可分。脫貧攻堅是貧困地區鄉村振興的主要任務,鄉村振興是脫貧攻堅的重要助力。要把貧困地區作為未來三年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相關政策優先向貧困地區傾斜,鄉村振興有關資金、項目、人才、技術等資源要素優先支持貧困地區,兼顧解決非貧困村、非貧困戶發展問題,瞄準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目標,補齊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短板,以脫貧攻堅打好鄉村振興基礎,以鄉村振興鞏固脫貧成果。開展2020年後減貧戰略的前瞻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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