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建言
本報記者 龔文穎 王春楠
近年來,驢友因違法違規擅自探險被困、危及生命安全的事件時常發生。政府及景區為搜救遇險驢友耗費大量公共財政和資源,對這種個人涉險、社會“買單”的行為,社會各界有不少爭議。
住桂全國政協委員戴紅兵表示,我國對於違規闖入景區未開放區域沒有明確的法律約束,驢友的違規成本較低,難以阻止一些人的盲目和不自律行動,應儘快制定有償救援的管理辦法。
戴紅兵委員建議,把有償救援管理辦法納入國家立法計劃,對違規探險活動的管理部門、備案流程、救助主體、救助程式、責任主體、救援費用承擔及分擔比例等問題予以明確,尤其是要細化遇險者自擔救援費用的情形及責任比例。
戴紅兵委員表示,應建立特殊有償救援機制,收費對象包括涉及非法登山、穿越等戶外活動,或未按規定線路、區域旅遊,私自進入未開發區域而發生事故的人員,搜救主體應當為國家及地方各級旅遊局和事發景區及專業搜救人士組成的專項救援小組。在收費標準方面進行公開聽證,在費用繳納方面確定“先救援後交費”的原則。此外,還應完善違規探險的處罰機制,除驢友必須自身承擔相應的救援費用外,還要依法對其處以罰款、吊銷相應資質(如登山證)等適當的行政處罰。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