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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轄區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調整方案》公開徵求意見

2019-05-06 11:25:33 | 來源:南寧日報 | 編輯:駱秋妤 | 責編:趙瀅溪

  本報記者 韋 靜 通訊員 覃世良

  記者昨日從市發展改革委獲悉,我市結合實際情況,研究提出了《南寧市轄區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調整方案》並於近期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提出南寧市擬分兩個時間段調整轄區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市民可于5月12日前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

  為何調整現行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偏低、保育教育成本分擔不合理日趨突出

  據統計,2018—2019學年,我市(不含所轄各縣)共有各類幼兒園827所,在園幼兒172094人。其中,公辦幼兒園(含教育部門、其他部門、集體辦幼兒園等)78所,在園幼兒38752人,佔全市幼兒園和在園幼兒總數的比例分別為9.43%和22.52%;民辦幼兒園749所,在園幼兒133342人,分別佔比90.57%、77.48%。

  市發展改革委收費科相關負責人分析,現行收費標準偏低、保育教育成本分擔不合理的問題日趨突出,影響了學前教育事業的進一步發展,“僅靠財政扶持,公辦幼兒園生存發展受資金不足的困擾日趨明顯。”該負責人表示。

  此外,由於編制不足,部分公辦幼兒園尤其是鄉鎮幼兒園聘用教師佔比高,工資難以提升,導致聘用教師流失率較高,隊伍不穩定。

  收費標准將如何調整?

  擬分階段對現行收費標準進行不同程度調整

  記者了解到,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屬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和此前自2010年秋季學期起執行至今的我市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相比,此次《調整方案》結合當地城鄉經濟發展水準、辦園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堅持公益性、教育成本合理分擔、綜合平衡、優質優價的原則,擬分階段對現行收費標準進行不同程度的調整。

  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至2021年春季學期,城市幼兒園中的自治區示範園從350元/人·月擬調整為600元/人·月,南寧市示範園從250元/人·月擬調整為500元/人·月,普通幼兒園從200元/人·月擬調整為420元/人·月,到2021年秋季學期及以後將依次擬調整為750元/人·月、640元/人·月、540元/人·月。

  針對鄉鎮幼兒園,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至2021年春季學期,自治區示範園從280元/人·月擬調整為480元/人·月,南寧市示範園從180元/人·月擬調整為400元/人·月,普通幼兒園從130元/人·月擬調整為340元/人·月,到2021年秋季學期及以後將依次擬調整為600元/人·月、500元/人·月、420元/人·月。

  對於3周歲以下的嬰幼兒,日托保教費標準在以上保教費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幅度不超過30%;幼兒園全托班可向幼兒家長收取住宿費,每人每月最高不超過250元。

  目前《調整方案》還處於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階段,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5月12日前,將修改意見或建議通過電子郵件或信函的方式反饋至南寧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收費管理科。通訊地址:南寧市青秀區嘉賓路1號市政府大院1號樓11109室,郵編:530028,電子郵箱:wjjzqy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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