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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地鐵口周邊非機動車停車費標準公佈已設131處地鐵口泊位並統一管理
南寧晚報  2020-07-15 09:38:47

  地鐵口周邊非機動車停車費標準公佈

  已設131處地鐵口泊位並統一管理;非機動車人行道違停罰款50元

南寧:地鐵口周邊非機動車停車費標準公佈已設131處地鐵口泊位並統一管理

  地鐵站口周邊劃設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統一運營管理

南寧:地鐵口周邊非機動車停車費標準公佈已設131處地鐵口泊位並統一管理

南寧:地鐵口周邊非機動車停車費標準公佈已設131處地鐵口泊位並統一管理

  泊位保管員將市民停放的電動自行車規置整齊

  騎電動自行車停到地鐵站口停車場,然後換乘地鐵——這樣綠色環保的“無縫”換乘方式成為南寧越來越多“電驢族”的出行新方式。那麼,地鐵沿線站點哪些區域可以停放電動自行車?停放電動自行車要注意什麼問題?如何收費?

  昨日,南寧市舉行人行道非機動車停車泊位運營管理新聞發佈會發佈。據悉,為徹底改變南寧市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管理亂象,規範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地鐵沿線站點出入口周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將作為管理試點的先行區域,整體移交至南寧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寧交投集團)進行統一管理、運營和維護,目前已完成移交131處。 

  泊位劃有多少?地鐵站非機動車泊位已移交131處

  據介紹,南寧市地鐵沿線站點出入口周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具體移交範圍包括:地鐵1號線大學路、衡陽西路、朝陽路、民族大道、高坡嶺路沿線道路,地鐵2號線安吉大道、友愛路、朝陽路、民權路、星光大道、銀海大道沿線道路站點出入口周邊的縱向全線和橫向200米區域,地鐵3號線站點出入口周邊的縱向200米和橫向200米區域。

  特別提醒,在上述區域的人行道、城市道路路外公用空地設置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的,經營主體統一變更為南寧交投集團。目前,全市地鐵沿線站點出入口周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移交工作已完成131處。

  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移交後,將由南寧交投集團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統一建設柵欄、充電樁、監控系統、消防設施器材等配套設施,提升泊位管理效能,預防盜竊案件及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市民提供熱情、高效、規範、安全、方便的服務。

  提供什麼服務?有條件的將設置充電樁等便民設施

  為做好新接管的地鐵沿線站點出入口周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停放服務工作,由南寧交投集團授權下屬南寧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南寧慧泊停車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具體負責,統一進行運營管理。要求統一著裝形象、統一服務流程、統一投訴渠道、統一員工培訓、統一收費票據、統一配套設施。

  據介紹,設置統一服務電話0771-3350999,並安排6名熱線服務人員分時段輪班接聽市民熱線投訴。一般投訴,限期24小時內處理完畢並回復市民;需調查核實的投訴問題,限期48小時內核查清楚後將解決方案回復市民。保管員統一向非機動車停放者提供合法有效的定額發票。

  目前,已配置保管員176名,全部進行崗前培訓並考核合格,統一辦理保管員收費證並持證上崗,基本滿足已接收非機動車停車泊位運營管理需求。

  平時市民在騎行電動自車過程中,會遇到電力不足急需充電的情況。為此,南寧交投集團將在有條件的非機動車停放區域設置柵欄、遮陽棚、充電樁等便民設施。同時,不斷探索業態新形勢,陸續引進推廣智慧停車的技術和智慧化收費管理,推行無人值守收費模式,實現人錢分離、陽光透明,營造更加規範有序的停車環境。

  另外,根據各區域的運營環境和實際需求,在有條件的路外公用空地設置半封閉停車場。保管區域劃分為一般監控區域和重點監控區域,過夜車輛將引導停放在重點監控區域。

  共享單車咋停?每處泊位劃專區停15至20輛共享單車

  記者了解到,“地鐵+公共自行車”已經成為市民出行選擇的一大趨勢。為做好地鐵站點出入口與共享單車的接駁工作,新移交的地鐵站點出入口周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都會分區域管理共享單車和其他非機動車。每處區域設置15至20輛共享單車停放區域,停放數量超過上限時,通知運營服務企業安排調度。

  市城市管理監督評價中心負責對共享單車亂停放、不按規定騎行等市容亂象進行信息採集、派遣,並及時反饋至運營企業和相關管理部門。各城區人民政府、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統籌協調轄區相關部門加強對轄區內共享單車停放、調度、轉運、回收等運營維護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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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行道設置泊位有要求 非機動車違停罰50元

  哪些人行道可以設置停車泊位?新修訂的《南寧市人行道非機動車停車泊位設置及管理標準》(以下簡稱《管理標準》)已於今年6月4日正式印發實施,對南寧市人行道非機動車停車泊位設置的基本原則、設置要求、停車收費標準、管理標準、收費標價牌標識內容、泊位的設置及撤銷程式進行了明確和規範,目的旨在合理引導停車需求,改善道路交通環境,保障行人出行安全。

  ●人行道停車泊位設置要求

  對比舊標準,新修訂的《管理標準》在“設置原則”部分中明確,禁止在城市道路人行道設置機動車停車泊位;禁止在凈寬小于3米的人行道設置道路停車泊位。在人行道設置非機動車停車位後,人行道有效通行寬度不應小于1.5米。

  在“設置要求”部分中規定,在凈寬大於3米的人行道上設置非機動車停車泊位,需保證不佔用盲道、井蓋等市政公用設施;如設置區域非機動車停車需求大,且人行道凈寬大於4米,可考慮設置雙排非機動車停車泊位。明確人行道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的3種規格,一是垂直式90°停放,停車泊位寬度為1.8米;二是斜列式60°停放,停車泊位寬度為1.50米;三是斜列式45°停放,停車泊位寬度為1.2米。

  在“撤銷程式”部分中明確,人行道非機動車停車泊位不符合設置標準或城市容貌要求的,道路周邊的停車場能滿足停車需求的,停車泊位對行人通行造成較大影響的,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門及各城區(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有權撤銷停車泊位。遇到全市重大活動或突發公共事件時,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門可視情況臨時取消人行道非機動車停車泊位。

  ●在人行道違停要“吃罰單”

  特別提醒的是,針對人行道上非機動車的違停行為,對違停當事人依法處以50元罰款。日前,南寧市市政和園林管理局已印發通知,對全市範圍的共享電動車和共享單車開展為期100天的重拳整治。

  據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城管部門共整治社會非機動車輛違停12109輛,整治共享自行車違停69878輛。(南寧晚報記者 淩劍伊 文/圖 )

編輯: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