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少數民族口傳古籍活態傳承保護將有據可依

2017-12-07 10:05:54|來源:多彩貴州網|編輯:羅奇波|責編:陳夢楠

  多彩貴州網訊(本網記者 洪英傑)貴州少數民族活態口傳古籍,是貴州少數民族在本民族語言文化語境中世代創造傳承的活態口傳古籍經典,然而在全球化的衝擊下,口傳古籍生態環境的變化及傳承人斷代,致使口傳古籍正在瀕臨消失,口傳古籍活態傳承保護刻不容緩。12月6日,“貴州少數民族口傳古籍活態傳承保護規範”項目結題評審會在貴陽舉行,會議通過了“貴州少數民族口傳古籍活態傳承保護規範”文本。至此,貴州少數民族口傳古籍活態傳承保護有了更具科學性和規範性的實施依據。

  (要聞)貴州少數民族口傳古籍活態傳承保護將有據可依

  12月6日,“貴州少數民族口傳古籍活態傳承保護規範”項目結題評審會在貴陽舉行,會議通過了“貴州少數民族口傳古籍活態傳承保護規範”文本

  2016年3月,為加強貴州省少數民族古籍的分類保護,使少數民族口傳古籍的保護和傳承更具科學性和規範性,貴州省民宗委古籍辦就“貴州少數民族口傳古籍活態傳承保護規範”項目立項,並委託貴州省民間文藝家協會組織專家團隊進行調研撰寫,整個課題研究持續整整一年。

  一年來,該專家團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國家民委、文化部以及貴州省政府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貴州少數民族口傳古籍的實際,堅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堅持依法傳承保護和科學傳承保護的真實性和整體性原則,本著正確處理少數民族口傳古籍活態傳承保護與利用的關係,通過準備、實施研究和課題總結三個階段研究制定了“貴州少數民族口傳古籍活態傳承保護規範”文本。

  文本分為總則、少數民族口傳古籍的概念與基本內容、口傳古籍的管理、少數民族口傳古籍民族語言活態傳承保護、少數民族口傳古籍普查(搜查)與整理、少數民族口傳古籍定級、建立《貴州省少數民族珍貴口傳古籍名錄》、命名“貴州省少數民族口傳古籍重點保護村寨(含社區)”、少數民族口傳古籍傳承人的認定與活態傳承保護、少數民族口傳古籍的傳播與利用、權利保障與知識産權保護等九個部分、四十八條,清晰地梳理和概述了口傳古籍活態傳承的重要性、理論政策依據、基本方針;界定了貴州少數民族口傳古籍的範疇;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民族主管部門在口傳古籍工作的職責;提出了少數民族口傳古籍的定級標準及原則、等級評定程式與方式;提出了民族口傳古籍傳承人的義務、權利及傳承人的獎勵和撤銷機制;提出了傳播與利用、權利保障與知識産權保護的系列措施和要求等。

  “貴州少數民族口傳古籍活態傳承保護規範”文本的通過,將為貴州珍貴口傳古籍的活態傳承保護提供更具科學性和規範性的實施依據,進而更好地保護、傳承和利用貴州少數民族口傳古籍。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