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載體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

2018-12-13 10:30:15|來源:貴州日報|編輯:周文進|責編:陳夢楠

12月12日,記者從貴州省檢察院獲悉,自今年2月,貴州省檢察機關開展專項工作以來,積極發揮檢察職能作用,通過打造“七個一百”新載體等,為企業營造健康發展法治環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圍繞貴州省企業發展需求,全省檢察機關開展了100場專題調研、100場案例宣傳、100場警示教育、100場兩長座談、100場檢企共建、100場新媒體宣傳、健全100項工作機制等“七個一百”活動,打造服務經濟發展新載體,精準推進營造企業健康發展法治環境。

同時,貴州省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打擊、預防、監督、教育、保護等檢察職能作用,為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及時準確打擊侵犯企業家合法權益犯罪,共批准逮捕侵犯企業或企業家人身、財産權或經營自主權等合法權益犯罪1260件2514人,提起公訴891件1751人。對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監督立案52件61人,對企業家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監督糾正13件13人;受理涉企民事行政案件580件,為10.386億元企業資金提供了司法保護。

下一步,貴州省檢察機關將繼續開展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專項工作,進一步突出重點、細化措施,深入推動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為民營經濟發展貢獻力量。(作者 王恬)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