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村 給我這樣的“禮物”

2019-03-11 10:52:00|來源:貴州日報|編輯:孔令娟|責編:陳夢楠

  不知不覺,我離開那個隱藏在烏蒙高原大山深處的小山村已經一年了。

  2016年3月,我由貴州電網畢節供電局下派到畢節市納雍縣鍋圈岩鄉治安村駐村。2018年2月,駐村任務結束,我回到城市,回到原來的單位,但是兩年鄉村生活養成的習慣,成為那片土地帶給我的“禮物”,至今如影隨形。

  第一個“禮物”是節水成癖。

  治安村水源嚴重缺乏,剛到村裏時,我臨時棲身在原治安小學因搬遷而閒置的老師宿舍。旁邊有一個廢棄的水池稍加修繕,可以勉強蓄水,雖然從水池裏流出來的水常常夾雜著青苔和不知名的水生物。後來因為幾公里外的引水處水源枯竭,水池裏也就少有水跡。只有在下雨時才有望蓄上一池或半池水,雖然看上去有些臟兮兮的,但在無處找水的時候,也就不管不顧了。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一段時間,後來與村民混熟了,他們好心地利用晚上的時間為我蓄水,第二天通知我去提水。雖然距離不近,但有水可用對我來説已經很滿足。

  水來之不易,我只有節省地用,蒸飯的甑腳水集中起來洗碗涮鍋,洗臉水要經歷洗腳和拖地後才算完成水的使命,臟衣服只有回縣城時帶回家清洗。

  後來經過多方努力,水務部門答應幫助村裏修建小水庫及鋪設供水管道。可惜在我離開時這些計劃還沒有落到實處。鄉親們與我相約水通到家門口時回去痛快喝一頓,我也很期待這個時刻早日到來。

  兩年的時間,視水如金,讓我回到城市後依然節水成癖,改不了,我也不想改。

  第二個“禮物”是小氣摳門。

  駐村之前,我雖無仗義疏財的豪氣,但自以為還不算吝嗇,隔三岔五邀上朋友聚會一下是常有的事。

  駐村後我發現,治安村的貧困程度遠非我在此前從公路沿線走馬觀花看到的還過得去的情景,在公路的背後,星星點點散居在大山深處的村民生活境況之艱辛,遠遠超出我的想像。

  我見到貧困家庭的子女為了一點必需的學習用具而父母無能為力時,常常幾十上百元地資助一下。到後來,面廣人多,我只好減至一二十元。看似微不足道的幫助,卻令孩子們欣喜不已,家長也感激不已。我想起還沒來駐村時,在縣城與朋友們聚會吃吃喝喝,一次就是三五百元,實在是一種不必要的浪費。我們少點一個菜,就可以幫助一個孩子購買一個學期的學習用具。由此,我一改之前“買買買”的習慣,也不愛和朋友聚會了,省下的錢,能多幫一點是一點。我還勸朋友“消費降級”,一起幫助村裏的孩子。朋友説我駐村之後,變得小氣了,摳門了,但是我的心裏卻更踏實和滿足了。

  兩年裏,我利用工作關係,幫助村裏協調解決了低電壓問題,讓村民用上了放心電;我和其他村幹一起,積極引進産業,幫助村民把錢袋子鼓起來;我發起成立“光明助學基金”,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孩子上學;我義務開設毛筆書法培訓班,免費為孩子們提供筆墨紙硯……駐村結束後,我多次回到村裏,我感到我的心還在這裡。而兩年鄉村生活的錘鍊,成為生活給予我的特殊“禮物”,讓我珍惜,也讓我感恩。(作者 李逍)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