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虛假殯葬資料 最高罰款1萬元
從今日起,《貴陽市殯葬管理辦法實施規定》正式頒布實施。
《實施規定》共20條,從居民辦喪、骨灰處理、骨灰追蹤、殯葬服務保障制度、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對有效實施《貴陽市殯葬管理辦法》作出了較為詳細的規定,操作性較強。
《實施規定》明確,辦理喪事活動提倡文明、節儉治喪。城鎮居民辦理喪事活動應當在殯儀館、殯儀服務站或者經依法備案的公益性、自助式非營利性治喪活動場所進行。雲岩區、南明區、觀山湖區以外未設置或者不便於在前款規定治喪場所辦理喪事活動的邊遠鄉村居民,可以在不妨礙周邊居民正常生活,不污染環境、不影響村容村貌等情況下,就近辦理喪事活動。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強對本機構太平間的遺體管理,不得讓火葬場、具有遺體火化功能的殯儀館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接運遺體。禁止製造、銷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禁止骨灰裝棺埋葬、亂埋亂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基本殯葬服務保障制度,將基本殯葬服務費納入財政預算,免除遺體人工抬運、車輛接運、單間停放、遺體火化、骨灰寄存(普通格位一年)等基本殯葬服務費用。選擇骨灰集中拋撒、深埋、海葬不留墳頭、不佔土地的,或者骨灰花葬、樹葬、草坪葬、壁龕葬等節地生態方式安葬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給予獎勵或者補貼。
民政部門應建立健全殯葬管理信用檔案,記錄殯葬服務單位等違反殯葬管理方面的違法、失信行為,納入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管理,並向社會公佈。
單位和個人提供的遺體火化和骨灰安葬、存放等信息資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資料的,對經營性質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質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製造、銷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予以沒收,並可處以生産、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作者 曾秦)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