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法庭的環保守衛戰

2019-06-28 16:58:50|來源:當代先鋒網|編輯:周文進|責編:陳夢楠

  湖邊有座紅楓嶺,嶺上湖周多楓香。

  幽靜的紅楓湖畔,2007年,中國首個環保法庭——清鎮市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在這裡誕生。至此,拉開了貴州乃至全國環境司法實踐的序幕,並成為探索環境司法專門化道路的起點,為守護貴州的青山綠水築起一道牢固的司法防線。

(社會)“特殊”法庭的環保守衛戰

  誕生篇:因水而生

  清鎮市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是因水而生。

  自2002以來,作為貴陽“水缸”的紅楓湖水體水質惡化,又因行政區域交叉管理、行政執法不統一等原因,紅楓湖污染治理一直缺乏力度,嚴重影響群眾飲用水品質和身體健康。

  2007年9月,時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萬鄂湘到貴陽視察,目睹了紅楓湖湖水受污染的狀況,聽取了紅楓湖地域管轄的相關彙報,當即明確指出,在貴陽成立環保法庭,以司法力量治理水污染問題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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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1月20日,清鎮市人民法院環境保護法庭成立)

  環保法庭由此而生。此後,這個專門受理環境保護類別案件的“特殊”法庭,在全國率先進行了環境保護類別案件三類審判合一、集中專屬管轄的嘗試,在開展環境公益訴訟等司法實踐方面先行一步,創下多項全國首例,成為環資審判的發展方向。

  成長篇:探索與創新

  自成立伊始,法庭堅持以解決污染問題、修復生態為終極目的,大膽探索環境司法實踐,創新生態修復司法機制,確保環境資源效益最大化。

  ——秉持以實現生態環境修復為終極目的的司法理念。在刑事案件中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毫不手軟、嚴厲打擊。創新適用非刑罰處罰手段,判決被告人補植樹苗、投放魚苗等,盡力彌補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設立環境保護司法修復示範園區,最大化的彰顯司法力量對生態環境的能動保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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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鎮市生態修復實踐基地)

  ——在解決環境訴訟案件中堅守生態與發展兩條底線。對於涉污企業不是“一棍子打死”,更多的是通過司法介入督促其進行整改,解決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做到達標排放,合法生産,而不是讓企業承擔鉅額賠償而走入深淵。

  ——探索環保案件第三方監督機制,創新社會共治舉措。在審判結束後,引入環保組織、志願者等第三方主體監督破壞環境的責任人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環保義務,並把這種監督模式引入社會環境治理中,發展成為“非對抗的環境社會治理模式”。

  結果篇:遍地開花

  運用司法利劍為貴州綠水青山保駕護航。

  截至2018年9月,清鎮市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已受理各類環境保護類別案件1876件,已審結1810件。通過案件的審理,有力打擊了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有效遏制了環境犯罪的發生,極大提高了公眾的環保意識、生態文明意識、以及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環境權益的意識。通過判決讓被告人投放魚苗超過四十萬尾,補種林木超過四千畝,最大化實現生態修復的目的。

(社會)“特殊”法庭的環保守衛戰

  從全國首家環保法庭,到2014年貴州省環境資源審判“145”模式的構建,到2017年貴州法院實現環資審判機構全覆蓋,再到現在全國各地成立不同形式的環保法庭一千多家。一個地方環境司法專門化的“小”試驗,成燎原之勢在全省乃至全國鋪開,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築起了牢固司法保障。

  這個“特殊”法庭的環保守衛戰已首戰大捷,並將一直戰鬥下去。(作者  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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