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代表簽約“雙碳”司法服務長江基地共建協議 攝影 吳美欣
5月31日,武漢海事法院與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湖北中碳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簽署《共建“雙碳”司法服務長江基地框架協議》。在三方合作機制下,湖北將鼓勵、支持公益訴訟當事人自願以“認購碳匯”等方式履行替代性修復義務,這也是創新生態環境替代性修復方式的一次具體實踐。
揭牌儀式由湖北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何昌福主持。武漢海事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革勝,湖北宏泰集團有限公司高管盧國洪先後發表致辭,並共同為“雙碳”司法服務長江基地揭牌。
會上,三方代表共同簽署了《共建“雙碳”司法服務長江基地框架協議》。協議規定,各共建單位將共同建立司法保護與“雙碳”金融聯席會議制度、司法保護與“雙碳”金融綜合協同機制、認購相關碳匯産品及碳排放權交易産品的溝通協作機制,落實“雙碳”目標聯合宣傳機制和“雙碳”法治理論研究機制。
2024年是國務院《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湖北省政府《湖北省碳排放權管理和交易暫行辦法》實施首年。“一條例一辦法”的出臺,標誌著全國碳市場和湖北區域碳市場的法制建設日趨完善。此次三方協作共建司法服務機制,將為生態環境領域的司法實踐提供更多經驗。
目前,為打造數字化、智慧化、綠色化低碳生態圈,湖北宏泰集團加快構建中碳登、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武漢碳清算所(籌)“三位一體”碳市場體系的頂層架構,並設立了湖北中碳資産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雙碳基金公司及武漢碳普惠公司等機構。盧國洪表示,希望各方以“雙碳”司法服務長江基地為平臺,發揮協作優勢,加強研究實踐,推動湖北省在“雙碳”法治領域取得新成就、新進展,將“雙碳”司法服務長江基地建設成為支撐中部地區打造長江經濟帶綠色創新高地的重要載體。
武漢海事法院是管轄2380公里長江流域海事海商案件的專門法院,為維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安全、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長江生態走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務。武漢海事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革勝表示,接下來武漢海事法院將以該基地為平臺,擴大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政治效果、社會功能和外溢效應,加大信息宣傳與學術研討的力度,辦一批涉“雙碳”的代表性案例,共同為實現長江經濟帶綠色低碳發展賦能增效、貢獻力量。(文 曾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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