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芬河市出臺促進經濟發展扶持辦法

2017-04-06 15:32:19|來源:黑龍江日報|編輯:呂岩|責編:董建雄

  近日,為進一步加快綏芬河市經濟快速發展,擴大對外開放,綏芬河市政府下發文件出臺了共記四個方面十條《綏芬河市促進經濟發展扶持辦法》。

  據介紹,辦法中第一方面是新建産業項目基礎設施配套扶持辦法,包括落戶邊境經濟合作區的新建産業項目(不含房地産開發項目),土地投資強度符合國家級園區的要求,項目固定資産總投資額達到1億元、2億元、3億元以上,分別給予450萬元、1000萬元、1800萬元的基礎設施配套扶持資金。固定資産總投資額達到3億元以上的項目,每增加1億元,再給予600萬元基礎設施配套扶持資金。落戶綜合保稅區的新建産業項目,基礎設施配套扶持資金額度參考邊境經濟合作區標準,一事一議。

  第二方面是固定資産投資扶持辦法,包括新建産業項目(不含房地産開發項目)固定資産投資額度達到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3億元以上,分別參照固定資産投資額的3%、6%、8%、10%給予扶持。原有工業企業新增固定資産投資享受以上扶持辦法。

  第三方面是經濟發展貢獻扶持辦法,包括對引進的總部經濟企業,年度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超過100萬元的,參照其當年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50%給予扶持。對引進的年度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超過100萬元人民幣或貿易額超過2000萬美元的企業,其高級管理人員(每家企業不超過10名)參照個人所得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50%給予獎勵。對邊境經濟合作區和綜合保稅區整體搬遷入駐、收購停産企業或租用廠房的企業,自投産之日起,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別參照當年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100%、70%、50%給予扶持。對引進重大招商項目、外來資金的仲介機構或個人(不包括市各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企業在合同約定建設期限內完成全部投資並正式投産後,參照經審核認定的固定資産投資總額,每5000萬元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引進年度為地方經濟發展貢獻超過100萬元的總部經濟或貿易企業,參照企業當年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3%給予仲介機構或個人(不包括市各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四方面是促進外貿發展扶持辦法,包括對邊境小額貿易企業開展進口落地加工和生産經營融資給予扶持。年進口貿易額在500萬美元至1000萬美元的,參照年利息支出20%和固定資産投資支出20%扶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在1000萬美元以上至3000萬美元的,參照年利息支出30%和固定資産投資支出30%扶持,最高不超過400萬元;在3000萬美元以上至5000萬美元的,參照年利息支出40%和固定資産投資支出40%扶持,最高不超過600萬元;在5000萬美元以上的,參照年利息支出50%和固定資産投資支出50%扶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水産品進口貿易額在200萬美元以上的,糧食、大豆等農産品進口貿易額在300萬美元以上的,參照年利息支出50%和固定資産投資50%扶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外貿企業年進口貿易額在500萬美元至1000萬美元、1000萬美元以上至3000萬美元、3000萬美元以上至5000萬美元、5000萬美元以上的,分別參照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20%、30%、40%、50%給予扶持。對企業申報國家級境外經貿合作區的前期和規劃費用,已通過評審的,一次性給予200萬元扶持。(作者 吳惠娟 杜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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