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通報5起公務之機旅遊問題

2017-05-26 08:43:40|來源:黑龍江日報|編輯:呂丹丹|責編:張曦晛

  近年來,隨著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糾正“四風”工作的不斷深入,公款旅遊問題明顯減少,但仍有個別黨員幹部心存僥倖,借公務差旅之機旅遊或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遊。省紀委近日通報了近期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5起典型問題。

  哈爾濱市動物衛生防疫站站長張志剛(正處級)等人借公務差旅之機旅遊問題。2015年11月6日,張志剛帶領辦公室主任劉冰等5人到福州參加會議(會議時間為7日至11日)。11月8日下午,張志剛等人提前離會,劉冰在酒店開具了7日至11日的住宿發票,共計9600元。隨後,張志剛等人先後到泰寧、廈門、三亞等地遊玩,公款報銷了虛假開具的住宿發票,並按會議時間核銷補助。2016年12月,張志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佳木斯市向陽區人大主任吳正平借公務差旅之機旅遊問題。2014年8月13日,吳正平到烏魯木齊公出。19日工作結束後,到喀納斯景區旅遊2天,違規核銷了喀納斯至烏魯木齊的機票和旅遊期間的補助費。2015年9月15日,吳正平到成都參加培訓,28日培訓結束後,到都江堰景點旅遊,違規核銷了去都江堰車票和旅遊當天住宿費。2017年3月,吳正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齊齊哈爾市食藥監局副調研員、市醫藥行業協會會長陳孟超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出境旅遊問題。2013年8月,陳孟超接受某聯合會邀請赴香港參加展覽會,持因私審批手續觀光遊覽4天,違規報銷差旅費4370元。2014年5月,陳孟超再次接到該聯合會發來的活動通知書,在明知無實質公務活動情況下,再次接受邀請,並辦理了因私出國(境)審批手續。2014年6月,在香港、台灣等地停留8天,其中與公務有關的行程不到2天,其餘時間均為觀光旅遊購物,違規報銷差旅費8948元。2016年12月,陳孟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海林市教育實驗幼兒園保教主任吳桂華借公務之機旅遊問題。2016年4月18日至4月20日,吳桂華參加了在無錫舉辦的全國幼兒園遊戲教育交流研討會。會後,吳桂華以無法買到返程車票為由請示延期返程,到杭州、上海等地遊玩,于4月27日從上海返回海林。報銷差旅費用時,核銷與公務無關的費用1050元。2017年3月,吳桂華受到警告處分,該幼兒園園長肖秀珍審核把關不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塔河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董天寶等人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遊問題。2016年2月9日至16日,董天寶與單位工作人員王文昌、梁文新到哈爾濱、大慶辦私事,旅遊休閒,違規核銷相關費用8688元。2017年2月,董天寶、王文昌、梁文新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通報要求,廣大黨員幹部要從通報的案例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時刻繃緊紀律這根弦,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轉化為自覺行動。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往深裏抓、實裏做,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監督管理,嚴防“四風”問題隱身變異。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檢查,對穿上“隱身衣”的“四風”問題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典型案例通報曝光。

  通報強調,端午節將至,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省紀委《關於嚴明“五一”和“端午節”假日期間紀律要求的通知》,嚴格遵守“七個嚴禁”紀律規定,嚴禁違規使用公車或者借用下屬單位、管理服務對象的車輛進行踏青春遊、探親訪友、娛樂購物等活動;嚴禁違規使用公款購買贈送粽子等節禮或土特産品;嚴禁以各種名義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嚴禁借節日之機收受禮金、禮品、購物卡等;嚴禁違規組織公款旅遊;嚴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級或者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嚴禁違規操辦婚慶事宜,確保節日風清氣正。(記者 薛立偉)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