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經驗交流會議在通河縣召開

2017-09-13 10:02:23|來源:國際在線|編輯:呂岩|責編:杜娜
原創已過【龍江要聞】哈爾濱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經驗交流會議在通河縣召開
哈爾濱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經驗交流會議 呂丹丹 攝
  國際在線黑龍江頻道報道(呂丹丹):9月12日,哈爾濱市文明委在哈爾濱通河縣召開全市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經驗交流會議。會議傳達貫徹全國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經驗交流會議精神,通河縣、方正縣、尚志市、南崗區分別介紹了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經驗,哈爾濱市委副書記、市文明委主任艾立明同志到會講話。
原創已過【龍江要聞】哈爾濱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經驗交流會議在通河縣召開
哈爾濱市委副書記、市文明委主任艾立明 呂丹丹 攝

  艾立明指出,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重要舉措,是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途徑,是改善農村生態環境的重要內容,是哈爾濱爭創全省農業現代化建設排頭兵的重要保障。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總書記的重要論述和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以更高的站位、更寬的視野,增強做好哈爾濱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自覺性。

原創已過【龍江要聞】哈爾濱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經驗交流會議在通河縣召開
通河縣委書記劉長河 呂丹丹 攝

  艾立明強調,要堅持問題導向,認真落實哈爾濱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各項工作任務。要以核心價值引領為根本,注重核心價值觀的宣傳普及、典型示範和實踐養成,著力提升農民素質。以美麗鄉村建設為主題,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農村改水、改路、改廚、改灶、改廁、改圈等“六改”工作,開展村鎮環境整治,著力改善人居環境。要以滿足精神需求為目標,不斷加強農村文化陣地建設,不斷發展農村文化事業,不斷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準,著力繁榮農村文化。要以創建文明村鎮為牽動,深化文明村鎮、文明家庭、十星級文明戶等基礎創建活動,著力夯實細胞基礎。要以清新鄉風民風為願景,充分發揮道德模範、身邊好人以及老黨員、老幹部、老戰士、老教師等新鄉賢在踐行核心價值觀、管理鄉村事務、和諧家庭鄰裡關係中的示範帶動作用,著力培育文明新風。要以脫貧攻堅工作為契機,盤活農村自然資源、文化資源等要素,大力發展農村生産性服務業和商貿、文化、餐飲、旅遊等生活性服務業,著力壯大村鎮産業。

原創已過【龍江要聞】哈爾濱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經驗交流會議在通河縣召開
 哈爾濱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焦遠超 呂丹丹 攝

  艾立明要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通過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核心作用,著力形成同創共建的工作合力,積極營造廣泛參與的社會氛圍,不斷健全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群齊抓共管、文明辦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積極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為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提供堅強保障。

原創已過【龍江要聞】哈爾濱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經驗交流會議在通河縣召開
黑龍江省文明辦專職副主任劉維寬 呂丹丹 攝

  哈爾濱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焦遠超同志主持會議,黑龍江省文明辦專職副主任劉維寬到會講話。

  哈爾濱市直相關部門主管領導和相關處室負責人,各區、縣(市)常委宣傳部長,主管農業副區、縣(市)長,文明辦主任參加會議。

  會後與會人員參觀考察了哈爾濱通河縣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現場。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