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誰執法誰普法”

2018-03-08 11:57:56|來源:黑龍江日報|編輯:呂岩|責編:劉徵宇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要求,哈爾濱市香坊區結合本區實際,于近日出臺了《香坊區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正式在全香坊區範圍內推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

  據介紹,圍繞香坊區情實際,香坊區司法局于1月初起草了《關於徵求〈哈爾濱市香坊區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並於1月中旬向全區81個有關部門發函徵求意見,截至2月中旬,各相關部門均至函該局無修改意見。該區以兩辦名義印發了《香坊區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明確了該區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責任主體、職責任務、工作機制及工作要求。該區司法局通過“法治進機關”活動大力開展“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普及宣傳工作,除了通過徵求意見稿和印製文件的方式以外,還在該區兩個辦公樓的電梯內張貼圖板,通過“法治文化電梯”向機關工作人員、外來辦事人員普及“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職責任務、組織領導及創新工作方法等內容。

  據了解,香坊區全面推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是建設法治香坊的重大舉措,“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改變了傳統的普法主體和普法方式,使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成為普法宣傳員,在執法的過程中成為普法責任主體,積極面向管理對象、服務對象、執法對象及社會公眾宣傳普及據以履行職能的法律法規,進行實時普法、精準普法,使每一個執法司法過程都成為普法過程,法律法規從紙上走入實際生産生活,普法過程由靜態普法變為動態普法,普法方式將更加有效,普法格局將進一步擴大,普法的約束力將進一步增強。(吳昌林 李媛媛 記者 李天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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