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43個辦稅事項實現“全程網上辦”

2018-05-18 10:43:35|來源:東北網|編輯:呂岩|責編:劉徵宇

  16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為落實國家近期出臺的減稅政策和優化營商環境等便民措施,哈市國稅系統細化稅收便民措施,並於日前正式執行第一批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在5大類101項具體事項中,43項可實現“全程網上辦”。

  據悉,自實行有關增值稅改革措施,以及國務院新推出的7項減稅措施以來,哈市國稅系統加強對系統內幹部的培訓指導和對納稅人的政策輔導,持續優化納稅服務,增強主動服務意識,優化工作機制,合理配置辦稅服務廳人力資源,適當調整、增設服務窗口,並於5月1日如期實現稅率調整後發票成功開具,深化增值稅改革“首戰告捷”。

  為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工作,哈市國稅系統進一步規範窗口服務工作,聚焦流程優化、壓縮辦稅時間,嚴格執行首問責任、服務承諾、限時辦結、一次性告知、延時服務等各項工作制度,持續開展深化作風整頓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著力解決企業反映強烈、群眾反映集中、社會普遍關注的作風問題,嚴肅查處損害納稅人利益的行為。

  與此同時,哈市國稅系統細化分解了5類20項62條具體稅收便民措施,針對納稅人辦稅中的“痛點”“難點”“堵點”,強弱項、補短板、促提升、重有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措施落地生效。並於日前正式執行第一批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在省國稅局《清單》的基礎上增列11項辦稅事項而形成的,共包含報告類、發票類、申報類、備案類、證明類5大類101項具體事項,其中43項可實現“全程網上辦”。

  據介紹,下一步,哈市國稅系統將結合實名辦稅及網上辦稅,不斷擴大“最多跑一次”辦稅範圍,持續精簡辦稅材料。同時,擴容“全程網上辦”的業務辦理,打造集中的發票配送平臺。

  此外,在納稅信用等級管理上,哈市國稅系統對不同信用等級的納稅人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對守信的納稅人給予更多辦稅便利,例如:對納稅信用評價為A級的納稅人,稅務機關予以多項激勵措施。主要包括:一般納稅人可單次領取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需要調整增值稅發票用量時即時辦理;普通發票按需領用;連續3年被評為A級信用級別的納稅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還可以由稅務機關提供綠色通道或專門人員幫助辦理涉稅事項;在有效期內免除信用等級A級納稅人的稅務檢查等等。對A、B、C、M級納稅人給予取消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激勵措施。

  而對失信的納稅人我們也進行相應懲戒,對於年度信用評價D級企業,採取以下懲罰措施: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按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政策辦理,普通發票的領用實行交(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列入重點監控對象,提高監督檢查頻次,發現稅收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得適用規定處罰幅度內的最低標準;D級評價保留2年,第三年納稅信用不得評價為A級等。

  相關資料:

  5月1日起實行的有關增值稅改革措施

  今年3月2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進一步深化增值稅改革,推出將17%和11%兩檔增值稅稅率分別下調1個百分點、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三項深化增值稅改革措施。此次增值稅改革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交通運輸業、建築、基礎通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産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可以直接降低企業稅負,鼓勵企業進行固定資産投資和擴大再生産,為企業發展增添新的動力。

  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統一,是國家完善增值稅制度,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重要舉措,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企業可以自主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式,對企業釋放現金流、降低稅負、擴大規模等方面具有直接激勵作用。此外,政策允許部分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予以選擇,使納稅人擁有更多的主動權。

  國務院新推出的7項減稅措施

  為降低創業創新成本、增強小微企業發展動力、促進擴大就業,4月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推出7項減稅措施,支持創業創新和小微企業發展。其中,涉及國稅的部分有6方面:

  一是將享受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的企業新購進研發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上限,從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

  二是將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

  以上兩項措施實施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是取消企業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的限制。

  四是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五是將一般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與高新技術企業的限額統一,從2.5%提高至8%。

  六是將目前在8個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地區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的創業投資企業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推廣到全國。

  以上四項措施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記者 張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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