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通報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案例
原標題:拍腦袋”決策、搞“面子工程”、整“串通投標”……6起民生工程中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典型案例被通報
日前,哈爾濱市紀委監委通報6起民生工程中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一、規劃決策失誤,資金監管不力,損害群眾利益方面
香坊區安埠商圈棚改項目居民回遷難。2011年12月,香坊區安埠商圈核心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啟動徵收。由於開發建設單位資金鏈斷裂、無法竣工驗收,擬建安置房不符合規劃條件等原因,截至2018年4月,1703戶動遷居民中僅有351戶得到易地安置,仍有1352戶未回遷安置。香坊區政府對開發企業資金監管不力,規劃決策失誤,回遷安置無法落實,損害了群眾利益;香坊區委、區政府落實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整改建議不力,未能採取有效措施解決群眾長期反映的回遷安置問題;香坊區委、區政府黨組對民生工程重視不夠,領導不力,未把棚改項目回遷安置居民放在第一位組織實施,引發群眾上訪。市委對香坊區委、區政府黨組進行問責,予以通報,並責令整改。
二、建管交接不清,管理維護不到位,誘發安全隱患方面
道裏區民生尚都社區一期工程品質不達標。2017年7月,道裏區反映民生尚都一期工程存在品質問題。經相關職能部門現場勘查認定,民生尚都一期工程存在熱網管線滲漏、電梯設施損壞、小區內澇等工程品質問題。小區管理和維護工作不力,建管交接不清,消防驗收、正式用電等問題解決不到位。哈爾濱物業供熱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趙世雷、哈爾濱住房發展建設集團所屬企業哈爾濱市兆豐房地産開發公司黨總支書記兼董事長孔亮分別受到通報處理;哈爾濱物業供熱集團公司道裏第二公司經理、黨委委員陳育偉、副經理劉偉、哈爾濱市兆豐房地産開發公司副總經理李東分別被誡勉談話;哈爾濱物業供熱集團公司道裏第二公司群力分公司經理莊勝臣受到警告處分;責令哈爾濱物業供熱集團公司、哈爾濱住房發展建設集團限期六個月整改。
三、急功近利,搞“面子工程”,造成閒置浪費方面
阿城區料甸鎮北紅村高品質蔬菜大棚和溫室閒置。2014年8月,料甸鎮北紅村使用少數民族發展資金93萬元建設高品質蔬菜大棚7棟,溫室2棟。2017年經審計實地查看,7棟蔬菜大棚沒有經濟效益,2棟溫室閒置未用,造成資金浪費。北紅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孟慶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虛假立項,違規招標,從中謀取利益方面
道外區巨源鎮城子村綜合治理等項目串通投標。2013年至2017年,巨源鎮城子村黨支部書記韓明雙、村委會主任劉鳳軍、報賬員李玉生為套取國家項目資金,申請立項城子村綜合治理工程等五個項目。項目招投標過程中,韓明雙等人與招標代理公司串通,使用虛假公司資質進行圍標,達到韓明雙等人提供的公司中標目的,串通投標總金額高達1000余萬元。虛開發票19張,累計金額1130余萬元,套取國家項目資金。韓明雙、劉鳳軍、李玉生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調研論證不充分,庸懶散拖,推進不力方面
磨盤山水庫維修加固尾水渠項目施工遲緩。2016年4月,磨盤山水庫維修加固尾水渠工程施工時發現,工程設計觸及林地紅線,嚴禁採伐,無法開工。2017年3月,變更設計再次施工時發現,又涉及林地承包人不讓走車,工程仍無法開工。截至2017年10月,項目工程仍未開工,嚴重影響工程整體項目進度。經查,工程可研和設計階段,調研不實,設計失誤;變更工程設計時,報告不及時,一拖再拖;施工推進遇阻時,不按規程辦事,協調推進不力。市水務局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處處長王釗起受到通報處理。
六、不切實際,擠佔挪用,實際效用發揮欠佳方面
依蘭縣建設鄉鎮客運分站工作落實不力。2012年至2014年,省交通運輸廳批准依蘭縣客運站建設7個鄉鎮客運分站,撥付專項資金210萬元。依蘭縣客運站未向省交通運輸廳請示報告,擅自變更建站方式,違反招投標有關規定,自行決定以購買方式設立4個鄉鎮客運分站。由於選址不當,3個客運分站處於閒置狀態,還需繳納物業、包燒和水電等費用,造成國家專項資金浪費。此外,依蘭縣客運站還存在挪用建設鄉鎮客運分站專項經費用於支付工資和繳納管理費問題。縣交通局局長王鐵漢、縣客運站站長崔智合、縣客運站黨支部書記劉艷光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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