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旅遊業將明碼標價菜品價格不得以“時價”模糊標示

2018-10-10 08:50:36|來源:生活報|編輯:呂丹丹|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菜品價格不得以“時價”模糊標示

  據了解,《黑龍江省旅遊業明碼標價規定(試行)》發佈。《規定》要求黑龍江省內旅遊經營者必須明碼標價,並在醒目位置公佈價格舉報電話“12358”。該《規定》11月1日起施行,試行1年。

  旅行社:提供單獨收費導遊服務應明碼標價

  旅行社招徠、組織旅遊者發佈旅遊線路産品價格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發佈的信息應當列明線路名稱、總報價、詳細行程安排及時間、交通工具及檔次、食宿條件及標準、景點門票組成、參團優惠條件及折扣、旅遊者自費項目提示、代收費用項目及標準、旅行社服務承諾和備註説明等。

  旅行社為旅遊者提供有償導遊服務並單獨收費的,應對導遊服務價格進行明碼標價,包括導遊服務價格、計價單位、服務標準等內容。

  景區:應公示淡旺季起止時間及收費標準

  區分淡旺季的旅遊景區應公示淡旺季起止時間以及對應的收費標準。旅遊景區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交通運輸服務(纜車、觀光車、遊船、電梯等)價格信息。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應設置收費公示牌,在停車場車輛進出口處公示,內容包括車輛類型、計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時限、免費停放時間等。提供導遊解説服務的旅遊景區,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導遊解説服務價格信息,內容包括服務項目、計費單位及收費標準等。旅遊景區向遊客收取費用的各類遊樂項目應在售票處明碼標價。

  旅遊景區除應在對外公佈的標價牌、價目表上公示門票價格外,還應當將門票價格印製在票面的顯著位置,不得以加蓋印章的形式在票面上標示價格。

  旅遊商品:促銷未銷售過的商品不得使用“原價”

  旅遊商品包括:與旅遊密切相關的日常用品、當地特産、旅遊紀念商品等。《規定》要求旅遊商品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時,應當使用商品標價簽在所經營商品的展示位置明碼標價,並應做到商品與標價簽相符。標示內容包括商品名稱、計價單位(如個、件、盒、千克等)及價格、産地、規格、等級、質地等。

  同一櫃檯銷售不同價格的同一類商品時,可使用大小標價簽配合標價。在開架櫃檯、自動售貨機、自選商場等採用自選方式售貨的,應在商品陳列櫃(架)處明碼標價,做到一貨一簽,貨簽對位。

  旅遊經營者對未銷售過的商品開展促銷活動,不得使用“原價”“原售價”“成交價”等類似概念,誤導消費者認為該商品在本經營場所已有成交記錄。

  旅遊經營者以降價形式促銷商品的,應當標明降價原因、降價起止時間、原價及現價等內容;採用饋贈物品等方式開展促銷活動的,應當如實標明饋贈物品品名、規格、型號和饋贈數量,或展示饋贈物品的實物樣品。

  旅遊餐飲:顧客點餐後應實行“餐前消費確認”

  旅遊景區及景區周邊與旅遊密切相關的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公示銷售的各類萊肴、小吃、酒水、飲料、捲煙等商品價格和提供服務的收費標準。

  菜肴明碼標價應當使用菜譜、菜肴展臺價格牌、墻上圖片菜牌、價格本等方式標示,標示內容包括品名、計價單位、價格等,不得採用“時價”“面議”等模糊標示。同一道菜肴在同一家經營場所以不同方式標示的價格應當一致。

  旅遊餐飲經營者提供給消費者自願選擇的其他商品或服務(包括單獨計費的紙巾、一次性餐具、茶水等商品以及相關服務)時,應當在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明碼標價。

  旅遊餐飲經營者應當實行“餐前消費確認”,在顧客點餐後,將菜品(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標注在二聯點菜單上,現場交消費者簽字確認後方可下單上菜,同時應將結算聯交給消費者。結算時,按照點菜單上消費者確認的價格進行結算。

  住宿:客房內商品應明碼標價免費要標明

  住宿業提供住宿及相關服務的收費應當明碼標價。需要收取的任何費用都應事先明確告知消費者。客房價格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碼標價,標示內容包括客房類型、當日房價、計價單位、客房結算起止時間等。房價是否含早餐,應予以標示。實行淡旺季價格的,應明確公示淡旺季的起止時間及價格調整幅度,並嚴格執行。

  客房內提供的商品、餐飲和其他服務等,應當用價目表或標價簽明碼標價,免費品應予以標明。提供停車服務需單獨收費的,應採用收費公示牌在停車場車輛進出口處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車輛類型、計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時限等。

  此外,旅遊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並對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記者 袁成亮 劉婧言)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