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波光與時光裏的“百湖之城”

2018-12-04 09:29:54|來源:黑龍江日報|編輯:呂丹丹|責編:劉徵宇

大慶:波光與時光裏的“百湖之城”

  (李林 記者 李飛 攝)

  曾經,大慶市圍油建城、圍廠建城。近20年來,大慶跳出固有思維,持續探索濱水區域開發建設路徑,形成圍湖建城、圍草建城、圍林建城、圍濕建城的新思路。

  從“圍油建城、圍廠建城”到“在水一方”

  大慶湖泡密布,據不完全統計,有大小湖泡近300個,水面面積2260.5平方公里,佔全市總面積的10.7%,其中,市區有湖泡105個,是“百湖之城”。

  曾經,自然形成的大小湖泡因缺乏治理而成為雜草叢生、蚊蟲飛舞、臭氣熏天的臭水溝,影響了市民的生活品質。

  2000年開始大慶實施“百湖”治理工程,黎明湖治理打響了大慶市城市地面水環境綜合整治的第一槍。黎明湖面積0.93平方公里,首期投入4500萬元的資金,經過十多年的治理,如今的黎明湖波光搖曳,清爽宜人。

  黎明湖公園是一座綜合性開放式公園,始建於2000年,功能齊全、設施完備,集遊覽、休閒、健身、娛樂於一體。在這裡,人造金色沙灘如柔臂舒展,為市民提供了最佳親水處;風帆廣場韻味獨具,舉辦過國際濕地旅遊文化節開閉幕式、全國鐵人三項賽、世界名校大學生龍舟賽。人們在1316米的景觀棧橋上游走,或在湖心亭中小憩,盡賞湖光碧澈、浪涌千疊、鷗鷺鳴空。一年四季,從早到晚,環湖徒步運動的市民絡繹不絕。

  萬寶湖原為大慶市城市中心所在地東風新村的雨水收納聚集地。從2001年開始,大慶市累計投資數百萬元對萬寶湖進行治理,通過截留污水等工程施工,湖水水質明顯改善,水質指標明顯提升,加上湖心島綠化、湖面亮化、棧道建設,萬寶湖成為大慶市又一標誌性景觀湖。2017年,央視中秋晚會就在萬寶湖畔時代廣場舉行,萬寶湖絕美的霓虹夜色、天際繁星的倒影令全國觀眾驚嘆。

  大慶市先後治理完成了19個景觀湖泡和河道,主城區部分河湖水體品質及生態環境狀況明顯好轉,形成了“四河串聯43湖”的河湖水系格局。“百湖”不僅成為這座城市的自然景觀,也成為這座城市的文化名片。

  倍加呵護“中國最大的城市濕地”

  從大慶市區向南,漫溯青草更青處,那是魚的世界,是鳥的天堂。高鐵不時飛馳而過,繁華都市近在咫尺。這是中國最大的城市濕地——大慶龍鳳濕地。幾十年來,因著人們的覺醒和護佑,這裡成為“油城”大慶一道亮麗的風景帶。

大慶:波光與時光裏的“百湖之城”

  大慶龍鳳濕地大橋橫跨龍鳳濕地自然保護區(新華社記者 王凱 攝)

  龍鳳濕地自然保護區面積5050.57公頃,隨著大慶的城市開發,這裡也經歷了撈魚捕鳥的過往。1998年,龍鳳區政府在哈大高速公路臥裏屯出口處設立“龍鳳濕地自然保護區”牌匾,龍鳳濕地保護翻開新的一頁。2002年,大慶市政府將龍鳳濕地辟建為自然保護區,和安達市政府簽訂協議,以年租金200萬元將濕地中安達所屬1500公頃産權部分劃歸大慶管理使用50年,後來又以年租金200萬元將龍鳳鎮5個村、1個社區所屬1459公頃劃歸大慶管理使用46年。2003年3月,省政府正式批准龍鳳濕地晉陞省級自然保護區。那時,有近200名周邊農民在濕地內以打漁、撈水草為業,漁窩棚和漁箔遍及保護區。大慶市進行重點治理,拆除漁房37處,清除漁箔3萬米;出資300萬元,對28戶養殖業戶實施拆遷,拆除房屋9000平方米,退還濕地110公頃,改變了濕地周邊環境。到2008年10月,建立了三處保護站,實行24小時全天候管護,重點季節、重點時段集中巡邏。幾年來共收繳各類漁船200條,收繳地籠漁具3000多個、鳥夾子700余盤。遊魚、飛禽成為濕地的主人,漁民、養殖戶退出濕地歷史。

  2010年,大慶市投資4.3億元打造“生態橋”龍鳳濕地跨線橋,使得分割十年的南北濕地“握手”。2013年,大慶市政府投資5000萬元清理淤泥68萬立方米,開通8.3公里補水河道。2015年,在省濕地管理中心支持下,建設監管系統、蘆葦撫育、濕地補水、植被恢復、招引巢等項目,設專人負責野生動物養殖救助、周邊環境及水面浮萍清理。

  濕地美了,鳥兒來了。每年3月中旬至11月中旬,遷徙補食鳥類達9批次45萬餘只,常駐鳥類11萬隻,這裡每年免費接待遊客15萬餘人次,濕地遊成為大慶旅遊的必選項。經過多年治理的大慶黎明湖,夜色迷人。(記者 李飛)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