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以法治之器按下“加速鍵”

2019-02-28 08:51:08|來源:黑龍江日報|編輯:呂丹丹|責編:劉徵宇

  法者,治之端也。

  2019年1月中旬,儘管龍江大地千里冰封,一股春潮卻蓬勃涌動。

  在黑龍江省兩會上,“優化營商環境”成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口中頻率最高的一個詞彙。作為本年度立法重頭戲,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即將出臺的《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部地方性法規滿懷期待。

  實現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目標,優化營商環境是關鍵。

  2019年1月18日上午,這是黑龍江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時刻——

  《條例》在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高票表決通過。

  如潮的掌聲,在哈爾濱國際會展中心環球劇場長時間響起。這掌聲是500多名省人大代表的由衷表達,是3800萬龍江人民的共同心聲,是對這部具有龍江特色、特徵鮮明的地方性法規的高度認同。

  《條例》去年年初規劃,今年年初出臺,刷新立法的“龍江速度”;

  《條例》首次在立法過程中跨“人大”“政協”兩會,專門徵求政協委員意見,成為我省立法協商機制上的一次全新嘗試。

  這掌聲是對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寄予的殷切厚望。

  《條例》是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的首部法規。

  《條例》的出臺,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重要決策的必然要求,是落實省委關於重塑投資營商環境部署的重要舉措,是省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行職權、保障代表發揮主體作用的具體體現,是促進我省各類市場主體健康發展的現實需要。實現了地方立法與時代同步伐、與改革同頻率、與實踐同發展。

  2019年3月1日施行的《條例》,如春雷驚蜇龍江大地,奏響了生動、激越的龍江優化營商環境新篇章。

  瞄準龍江發展瓶頸 精準發力優化營商環境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市場競爭日益激烈,與先進地區相比,我省在政務、市場、法治等營商環境上仍存在很大差距。

  營商環境的好壞,直接決定著黑龍江經濟發展的速度和品質,直接關係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

  一年之計在於春。

  2018年春節後上班的第一天,省委召開了全省大會深入部署整頓作風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時隔20天后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黑龍江團媒體開放日上,省委主要領導表示,黑龍江省整頓作風優化營商環境取得一定成效,但任務依然十分艱巨,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必須用鋼牙啃硬骨頭,用猛藥來治沉疴。

  2018年9月,在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把“以優化營商環境為基礎,全面深化改革”作為六方面要求的第一條鮮明提出來,充分彰顯了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重要性與緊迫性,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這項工作的高度重視與關心。

  良好的營商環境具有“洼地效應”“連鎖效應”,推動區域經濟快速發展。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解放生産力,就是提高綜合競爭力,這是一個地方也是一個國家發展的重要軟實力。

  重整行裝再出發。立法,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權。換屆後的省人大常委會黨組以奮鬥者姿態,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為推進現代化新龍江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步一個腳印,持續不斷發力。

  析困境之因,求振興之道。破解制約龍江振興發展的魔咒,以優化龍江營商環境為切入口,成為新一屆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思考和亟待解決的一個重大課題。

  優化營商環境是一場革命。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扭住解放思想這個“總開關”,刀刃向內,敢於亮劍,紮實落筆,打出一套“組合拳”:

  ——旗幟鮮明講政治,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擔當精神,自覺擔負起新時代改革開放賦予人大的歷史使命,堅持省委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決貫徹落實省委重塑投資營商新環境的決策部署。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問題導向,精準發力、重拳整治,解決“難點”“痛點”“堵點”,下好立法的先手棋,科學制定立法計劃,確定立法重點,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順利實施。

  ——從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對法治保障的需求出發,量身定做具有鮮明龍江特色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列入《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明確年內審議立法項目,並被省委確定為2018年重要工作之一。

  從“紙面”到“地面”只爭朝夕刷新龍江“立法速度”

  從2018年初《條例》啟動起草,到2019年1月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通過,歷時一年,多次調研論證,反復修改打磨,匯聚眾智,最後瓜熟蒂落。由“立”到“行”,300多個日夜背後,是參與立法工作全體人員夙興夜寐、宵衣旰食的奮進與執著的生動寫照。

  用工匠精神打造地方立法“龍江樣本”。《條例》自起草之初,原省政府法制辦牽頭,會同省政府企業和創業投訴中心、省工商聯等單位共同起草,省委黨校法學教研部、黑龍江大學法學院、省社科院法學所的專家學者參與起草工作。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提前介入,實時了解掌握情況。起草組認真學習研究中央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積極借鑒省外先進經驗,開展大量調研、論證、人民建議徵集等工作。

  《條例》制定的過程中,省委高度重視,多次聽取彙報,提出要求,努力使《條例》把黨中央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全省人民意志,使國務院的政策措施能夠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得到真正落實。

  調查研究是謀事之基、成事之道。隨後,高頻次、大範圍的立法調研工作展開。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胡亞楓,副主任李顯剛率隊分赴省內外開展立法調研和學習考察,及時聽取工作情況彙報,對重要問題提出明確的要求和安排,並多次向省委報告法規起草和修改過程中的工作進展和重點問題。

  精雕細刻,立管用、解決問題的法,為我省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成為省人大常委會“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莊嚴承諾。為保證《條例》立法品質,體現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吸納社會各界意見,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會同省人大財經委、省司法廳和省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意見、代表意見和社會各界意見對省政府條例草案進行多次修改,並將修改後的徵求意見稿在《黑龍江日報》、省人大常委會網站和東北網全文刊登公開徵求意見。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條例》的制定,可以説是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史上時間最緊、涉及面最廣、要求最高、標準最嚴、難度最大的一次立法工作。今年1月8日,《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徵求意見稿)》專家論證會在北京召開,由全國著名法律、經濟、文字專家為《條例》審查把關。

  《條例》還創新運用立法協商機制,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用,匯總梳理意見百餘條,確保立法廣匯民智,廣聚民意,出臺後能真正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與支持。

  水深則魚悅,城強則賈興。正視差距不遮掩、直指問題不回避,優化營商環境是一場硬仗,必須敢為人先、攻堅克難。《條例》經過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八次會議兩次審議後,提請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第三次審議。一般情況下,地方性法規經過省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通過,但《條例》與以往不同,是提交人代會審議後通過的,從“二審”到“三審”,表面上看只是數字的增加,但背後凝聚著相關單位部門更多次數、更高品質的調研和論證。

  優化營商環境是系統工程,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礎性工程。一部法規經歷三審,提速更重質,反復打磨、精心鑄造,用地方立法推動著優化營商環境攻堅戰取得實質性突破,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撐”,也刷新著龍江“立法速度”。

  《條例》的出臺向社會各界表明瞭我省對優化營商環境的決心,向全省人民表明瞭重塑良好營商環境的信心,向市場主體表明瞭勇於直面矛盾、革除自身頑疾的勇氣,向投資經營主體表明瞭龍江提供優質營商環境和政務服務的能力,展示了龍江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堅持“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各方參與”新格局的生動實踐。

  法治“衝鋒號”已吹響 為優化營商環境“開戰”

  立法為治國安邦之要務,理政之圭臬,人民的幸福,經濟的發展無不源於完備的法律護佑。

  一年來,龍江繼續向阻礙振興發展的“攔路虎”和“絆腳石”頻頻亮劍。《條例》劍劍對準頑疾,招招直逼要害,緊盯準入、生産經營、退出等重要環節,抓住政務、市場、法治環境三類主要矛盾,以法之力,督促相關部門走出“官衙”,去掉“衙門”作風,打通政務服務“最後一公里”,提供貼身式管家式服務。龍江優化營商環境的“清流”正在匯聚,振興發展的力量在各地涌動。

  翻開《條例》,直面問題、化解風險、克服困難、補齊短板的法規條目令人振奮,亮點頻出。

  《條例》規定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應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依法辦事、公開公正、誠實守信、優化服務、廉潔高效和權責一致的原則,構建良好的人文環境,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運用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等現代化技術手段,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條例》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職責,規範“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內容,厘清政府、市場、社會之間的關係;對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規定的條款和對國家政策細化補充的內容進行了調整;在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降低要素成本、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方面作出多項規定。

  《條例》針對“新官必須理舊賬”“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等社會普遍關切的問題作出明確規定;以市場主體期待和需求為導向,對破解市場主體投資生産經營中的“堵點”“痛點”加以規範;對標國際和學習省外先進經驗,在提高政務服務效能方面作出規定。

  ……

  作風和環境是實現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目標的“雙劍”。今年春節後上班第一天,全省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會議“如約”召開,深刻表明我省重塑投資營商新環境,推動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建設現代化新龍江的信心和決心。

  巢好引鳳棲,花香蝶自來。只有優化營商環境才是持久、強勁的出路。

  重塑投資營商新環境是振興之要,迫在眉睫,是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唯有立志堅,方能終濟事。《條例》的出臺,用參與立法者的辛勤汗水,換取龍江明天幸福的發展指數,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乘法”,給投資者吃下“定心丸”,為破解龍江營商環境困局,更好服務經濟高品質發展,實現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優化營商環境,永遠在路上。

  營商環境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將以新的精神狀態和奮鬥姿態,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奮發有為、求真務實,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年內將對《條例》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全面履職盡責,繼續用實際行動答好優化營商環境的法治答卷,留下閃耀著時代光芒的龍江立法足跡。(任達宣 記者 閆紫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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