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主城區四環內再無廢品收購站
原標題:哈市7月底前主城區四環內再無廢品收購站
記者19日從哈爾濱市城管局獲悉,《哈爾濱市廢品收購站集中治理工作方案》日前出臺。依據《方案》,哈市將規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立以回收企業、物業企業、保潔人員和專業回收人員為基礎,以定時定點流動回收車、電話和網上預約為輔助,以集團運輸為紐帶,以産業園區為載體,實現主城區四環以內、其他區建成區以內無廢品收購站的目標。
《方案》提出,將道裏、道外、南崗、香坊四個區廢品收購站從四環以內清理轉移至四環以外;將平房、松北、呼蘭、阿城和雙城區五個區廢品收購站從建成區以內清理轉移到建成區以外進行經營。
清理無照廢品收購站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對未取得營業執照的廢品收購站進行清理。由區政府組織,市場監管部門牽頭,公安、消防、生態環境、商務、市場監管、城管、城管執法和街道辦事處等部門配合,進行聯合執法。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相關經營活動,依法查封經營場所,扣押經營工具、設備等物品,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限期自行清理;逾期未自行清理的,將對其進行聯合清理。
◎對已取得營業執照的廢品收購站進行清理。凡不符合環境保護和消防安全要求、備案手續不齊全的,由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産停業,限期自行清理;逾期未自行清理的,將對其進行聯合清理。
◎對流動商販收購廢品的清理。由城管執法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時間表:哈市集中清理和建立回收體系的時間段為4月1日至7月底。5月底前,將未取得營業執照的經營場所清理完畢。6月底前,對已取得營業執照但不符合環保、消防要求的經營場所,全部責令停業整改。7月底前,逾期未整改且未補辦相關手續的,集中清理完畢。
實現廢品上門回收
四環外規劃回收疏導點位
據悉,哈市將鼓勵和引導企業運用連鎖經營等方式,建立再生資源收集、運輸和處置體系,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建立信息化平臺,居民可充分利用企業的熱線電話、手機客戶端下單,或採取互聯網+再生資源回收平臺的收集模式,實現線上下單、電話預約,線下上門收購的交易新模式,或由回收企業的流動回收車,承擔上門回收(也可由居民直接送至流動收購車)的方式進行收集、運輸處置。
《方案》提出,哈市將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牽頭,各區政府配合,在四環外規劃適宜場地作為廢品回收疏導點位。5月底前,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和各區政府指定疏導點位,6月底前達到投入使用功能,確保廢品收購站清理取締後,再生資源回收、運輸工作正常運行,並形成長效管控機制。(記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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