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柄利劍高懸, 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誰敢?!

2020-02-01 19:03:51|來源:黑龍江日報|編輯:呂丹丹|責編:李玥

  為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刑事審判職能,維護安全穩定的社會秩序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各項部署要求得以順利貫徹落實,1月31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制發《關於嚴厲打擊涉疫情防控相關刑事犯罪的緊急通知》,對全省法院依法穩妥做好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刑事審判工作進行安排部署,依法嚴懲疫情防控涉及的9類36種刑事犯罪,最高判刑死刑。

  《通知》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依法嚴懲疫情防控期間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經濟和社會秩序、侵犯財産、貪污挪用、失職瀆職等犯罪。在案件事實認定、證據採信方面求精求準,在法律適用、罪責分析及過錯評判方面求精求準,在程式規則適用方面求精求準,做到罪責刑相適應。依法從嚴從快審理進入審判環節的案件,在準確把握事實證據的基礎上,加快辦案節奏,特別是對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盜竊、詐騙、搶奪、哄搶、侵佔疫情防治救援物資,以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有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疫情防治職責等嚴重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行為,從速快審快判,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那可 徐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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