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公告(第8號)
尚志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公告
(第8號)
根據國家、省、哈爾濱市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為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決防止疫情在尚志擴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我市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嚴格加強各入口限制。自2020年2月6日0時起,尚志市全境採取交通管制和人員流動限制管理,除以下情況外,其他車輛和人員一律勸返:
(一)本市戶籍和常住人口,需出示有效證件備案後方可進入本市;
(二)疫情防控、醫療救護、生産生活保障、應急救援、工程搶險和必需物資運輸等車輛和人員需出示有效證件,核實確認登記備案後方可進入本市;
(三)其他經報請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批准的車輛和人員。
二、嚴格限制車輛出行。除饒蓋公路(G229,原鐵通公路)尚志市區過境路段外,全市所有路段實行交通信號燈紅燈管制,禁止機動車及電動車上路行駛,參與疫情防控、醫療救護、生産生活保障、應急救援、工程搶險和必需物資運輸等車輛以及特種車輛、運營計程車除外。
三、過境車輛嚴禁在市區和鄉鎮村屯停留,實施入口與出口聯動管控機制,即駛入卡點有登記、駛出卡點有銷號,違反規定的,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肅處理。
四、市區及鄉鎮計程車一律不允許跨城區、跨鄉鎮運營,違反規定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
五、嚴禁鄉鎮間、村屯間車輛和人員流動。各鄉鎮嚴格執行“四門落鎖”,嚴管嚴控,設置好應急通道。所有居民小區、村屯、單位實行封閉管理,禁止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嚴格控制居民出行,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要有計劃安排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原則上每個小區、村屯只保留一個能滿足消防應急需要的出入口,人員出入需登記測溫,一旦發現發熱人員,立即由專業醫護人員組織送往指定發熱門診。
六、返尚人員需按要求做好隔離觀察。來自疫情發生地區或在疫情發生地區停留、有密切接觸史的人員要集中隔離14天;來自其他地區的人員要居家隔離48小時,並做好備案登記,落實隔離包保措施。對拒不配合或違反隔離相關規定的人員,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離尚人員必須到具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尚志市人民醫院、尚志市中醫醫院、亞布力林區人民醫院、葦河林業局醫院、亞布力鎮中心衛生院、一面坡醫院、一面坡鎮中心衛生院、馬延鄉衛生院、葦河鎮中心衛生院)自費進行X光、血常規、心肺聽診和體溫檢測,取得體檢證明(限2日內單次使用)後方可外出;選擇鐵路乘車方式的過境人員也要出具體檢證明(限2日內單次使用)。
七、對已發生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小區、村屯要在顯著位置掛牌,實行掛牌封閉管理,組織消殺,禁止人員和車輛出入。
八、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及社區、村委會要有序動員群眾加強自我管理。實行網格長、樓長、屯長包保責任制,進一步做好社區、居民單元樓及村屯的封閉式管理,保障好群眾日常生活。各小區物業企業要切實履行服務管理職責,做好小區封閉管理和公共區域的消毒保潔工作。當地公安派出所要全力配合,切實維護好治安秩序。
九、落實出租房屋管理責任。出租方要及時向社區和村委會報告房屋出租情況,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如出租房屋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責任。
十、通過多種方式、發動各方力量勸導未返尚人員近期不要返尚,在尚群眾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對拒不聽從工作人員管理勸阻、尋釁滋事、聚眾鬧事的,公安部門將依法予以打擊。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妨礙疫情防控工作的,市紀委監委將從嚴從重處理。
十一、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設有舉報電話(0451—53322345),對違反以上事項和其他可能影響疫情防控的行為,請廣大群眾積極舉報。
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公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尚志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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