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開展疫情大排查 逐戶逐人監測體溫

2020-02-13 14:04:14|來源:黑龍江電視臺|編輯:劉才星|責編:孫東臨

  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制定工作方案,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確保在2月12日、13日兩天內完成哈爾濱市集中大排查任務。

  一、明確排查人員

  1、與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以及與密切接觸者相關聯的人員。

  2、所有外埠來哈人員。

  3、所有域外返鄉人員。

  4、有過發熱症狀的人員,特別是近期就醫就診發熱病人,或曾到藥店購買使用過“退燒藥”的人員。排查時間從1月31日至2月13日;排查要求是不落一處、 不漏一人。

  二、落實排查主體

  各區縣(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及指揮部是集中排查工作主體,社區(村屯)轄區、行業部門、單位、個人“四方”具體落實排查工作。

  1、街道(鄉鎮)、社區(村屯)負責所轄範圍內的人員排查。

  2、轄區內所有用工企業(單位)負責本企業用工人員的排查。

  3、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負責本部門本單位工作人員的排查。

  4、轄區內賓館負責排查住宿人員;藥店負責登記推送購買“退燒藥”人員;區縣(市)指揮部負責設置集中隔離留觀場所排查工作。

  5、民航、鐵路、公路等各個卡口負責入城人員排查工作,所在區縣(市)負責統一匯總。

  三、提高排查精準度

  進一步強化集中排查的科學統籌,確保排查精準、處置及時、 防控有效。

  1、開展全民測溫。對轄區內所有居民開展逐戶、逐人進行體溫監測,凡發現體溫異常者,要落實首報負責制和首診負責制。

  2、強化重點人群管控。對集中隔離、居家隔離的,要設立臺賬嚴格管理排查,一人一卡,每天對其開展2次測溫檢查。對密切接觸者和與密切接觸者相關聯的人員,要重點介入、時時跟蹤, 一旦發現發熱患者,馬上採取相應措施處置。

  3、加大核酸測查力度。對發熱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觸者要做到能檢全檢、應檢盡檢,儘早切斷傳染源。

  四、改進大排查方式

  1、鼓勵支持本區縣(市)工作創新,特別是要注重使用大數據+網格化、地毯式排查手段,對轄區以及外來人員做到“全口徑” 信息填報,確保落地查人信息準確、推送及時。

  2、要採取更多的人工智能方式,通過組建微信群、視頻連線等方式,逐家逐戶開展核查、核對、體溫監測等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接觸,防止疫情傳播。

  3、各級、各部門包括屬地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賓館、民航、 鐵路、公路客運等相關單位要集中行動,分兵把口,聯查聯排, 區縣(市)指揮部要統一調度指揮,確保在兩天內完成大排查任務。

  4、鼓勵群眾監督舉報,更多地掌握排查信息,凡舉報查實的,可按公安機關發佈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獎勵。

  五、充實大排查力量

  1、要進一步充實社區(村屯)的排查力量。各區縣(市)指 揮部要根據集中開展大排查要求,在充分利用已下沉的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和綜合執法人員開展包保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調動他們的積極性,更好地完成大排查任務和目標。區縣(市)各級領導同志要深入一線,劃區劃片,包保負責,坐鎮指揮,堅決克服擺樣子、走形式,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2、要全力補充和加強流調隊伍力量。按照流調關口前移要求,全面開展發熱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流調工作任務艱巨, 且時間緊迫。各區縣(市)要在市指揮部醫療組的具體指導下, 迅速抽調人員,組織若干流調隊伍,連夜投入工作,爭分奪秒開展流調工作,力求在大排查中查到更多密切接觸者,為第一時間 採取防控措施創造條件。

  3、要壓緊壓實壓細責任。重點落實好轄區、行業部門、單位、 個人“四方”責任,以及區縣(市)各級領導聯繫包保責任。責任不僅要落到各級承載主體,更要具體到人頭,確保集中大排查各項工作件件落地,有人抓、有人管,各負其責,不打亂仗。

  4、要加強對這次大排查工作的明察暗訪。及時跟蹤掌握工作動態,對落實不力,甚至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的,組織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要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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