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兩起以出售口罩為名進行網絡詐騙的案件

2020-02-14 12:09:20|來源:哈爾濱新聞網|編輯:劉才星|責編:李佳藝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口罩成為炙手可熱的防護産品。一些不法分子,選擇通過網絡平臺發佈虛假售賣口罩信息實施詐騙,利用疫情牟取不義之財。近日,哈市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兩起以出售口罩為名進行網絡詐騙的案件。

  案件一 收到轉賬後,直接拉黑買家、玩“失聯”

  1月中下旬,犯罪嫌疑人趙某利用微信編輯販賣口罩的虛假信息,並通過朋友圈及聊天群組散佈。2月7日,被害人倪某、李某通過微信群添加趙某微信,二人通過微信分別向其轉賬人民幣4280元、3200元用於購買口罩,並約定2月8日發貨。可收到轉賬後,趙某就將二人微信刪除拉黑,電話關機後,從此“失去聯繫”。

  該案由哈爾濱市阿城區公安局2月8日立案偵查,在獲悉該案係涉疫案件後,阿城區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迅速反應,及時出擊,第一時間電話詢問公安辦案人掌握該案基本情況,並逐級上報市院、省院。2月11日,在省院、市院的指導下,阿城區檢察院檢察長、主管副檢察長指令第二檢察部主任帶領書記員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機關偵查活動,查閱偵查卷宗,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引導公安機關依法偵查取證,並對案件證據的收集、固定和完善提出意見和建議,為案件的下一步辦理夯實基礎。

  日前,趙某已被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件二 收錢後不發貨,還偽造虛假快遞單拖延時間

  2月11日,南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涉疫”詐騙案。犯罪嫌疑人蘭某在沒有口罩貨源的情況下,利用疫情通過網絡發佈虛假的口罩出售信息,通過網絡下載相應企業的資質獲取被害人信任,在收到被害人轉賬後,偽造虛假快遞單據拖延時間。犯罪嫌疑人蘭某,採用發佈虛假信息騙取錢款的行為已涉嫌詐騙罪。

  案發後,南崗區檢察院按照第一時間安排辦案骨幹提前介入,查閱卷宗,梳理案情,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並向公安機關提出偵查意見,為下一步案件辦理夯實基礎。

  12日,南崗公安分局以犯罪嫌疑人蘭某涉嫌詐騙將其移送南崗區檢察院審查逮捕,南崗區檢察院僅用1小時以詐騙罪批准逮捕蘭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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