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確保線上教學面向全體 不落一人

2020-03-03 12:54:58|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呂丹丹|責編:孫東臨

  國際在線黑龍江頻道消息(呂丹丹):3月2日,在黑龍江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進展情況第二十七場新聞發佈會上,黑龍江省教育廳副廳長姜同河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出現後,由於推遲開學,線上教學成了熱門話題,家長關心、社會關注。為了做好這項工作,黑龍江省教育廳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中小學校做了大量的工作。

(已修改)【黑龍江】【原創】黑龍江:確保線上教學面向全體 不落一人

黑龍江省教育廳副廳長姜同河發言 攝影 劉才星

  黑龍江省教育廳超前部署,主動謀劃。2月12日,黑龍江省教育廳印發《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學相關工作的通知》,部署了加強疫情防控和加強線上開課兩項工作,同時跟蹤指導、督查,就平臺及課程資源選擇、教師線上教學培訓、授課節數及時長、教師授課方式、特殊人群關愛及網絡運營保障提出要求。

  黑龍江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和中小學校要充分利用現有網絡教育教學平臺開展線上教學。各地搭建的教學平臺有三類:一是教育部提供的國家中小學網絡雲課堂平臺和中國教育電視臺4頻道;二是網絡運營商提供的多種平臺;三是地市、縣區、學校自己搭建的平臺。

  為加強對線上教學的指導,2月26日,黑龍江省教育廳印發《延遲開學期間中小學校線上開課問題及對策預案的通知》。2月29日,黑龍江省教育廳印發《關於延遲開學期間中小學校線上開課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全省線上教學自3月2日同步啟動,並對教學計劃、上課時間、如何選平臺選資源、孩子自律意識差不主動配合怎麼辦、家長如何配合教師進行線上教學、如何幫扶醫務人員子女、留守兒童、家庭困難學生等問題為各地各校提供了指導意見。

  姜同河介紹,為做到線上教學面向全體,不落一人,確保品質,黑龍江省教育廳對既沒有網絡又沒有電視還沒有手機的“三無”家庭,一是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積極協調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動員駐村扶貧幹部、鄉村黨員幹部、學校教師開展“一對一”幫扶,倡導鄉村在家大學生積極參與,為“三無”家庭臨時提供智慧手機或電腦使用;二是要求具備條件的縣(市、區),在疫情防控期間可統籌相關教育專項轉移支付資金,聯合網絡運營商,為“三無”家庭學生提供線上學習硬體保障,鼓勵號召企業免費提供相關服務;三是與通信管理局以及省內三大運營商合作,給家庭困難孩子免費提供20G的流量,解決貧困家庭孩子上網費用問題。

  為保障線上開課順利實施,避免線上教學網絡堵卡現象,黑龍江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市縣區進行情境式、學生全員參加的網絡測試、測壓,要求各地測試設置的次數不少於2-3次,通過測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為了保證網絡暢通,黑龍江省教育廳一是要求凡是錄製課程的地市縣區,要在開學前把錄製的課程全部打包按周推送給每個家長和學生,家長學生下載收聽收看,避免了實時線上收聽收看造成的擁堵;二是除初中高中畢業年級外,要求各地小學、初中其他年級實施錯時上課。

  此外,黑龍江省教育廳要求各級教研部門加強對中小學線上教學的指導和服務。一是加強對教師如何應用信息技術實施網上教學進行培訓和指導。二是組織教研力量、骨幹教師對線上課程資源進行二次開發。三是建設研修共同體,採用片區研修、骨幹研修、學科研修、項目研修和網絡研修等模式,為線上開課提供專業支撐。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