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級財政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政策措施問答(一)——面向個人的政策措施
面向個人的政策措施
一、補助(補貼)
1.我省對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費用補助有何規定?
答:在中央政策層面,《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財社〔2020〕2號)、《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通知》(國醫保電〔2020〕5號)和《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國醫保電〔2020〕6號)規定,對於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確診和疑似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先行支付。其中,確診患者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中央財政給予60%補助;疑似患者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中央財政視情況給予適當補助。在省級政策層面,《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局黑龍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進一步明確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救治醫療保障有關問題的通知》(黑醫保發〔2020〕7號)規定,對確診和疑似患者(含未參保患者、異地就醫患者)個人負擔醫療費用給予全額補助。對確診及疑似患者醫療費用(含疫情期間確定為確診、疑似患者前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財政先行全額墊付,中央和省財政予以補助,患者個人不支付醫療費用。其中,確診患者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中央負擔60%,省財政負擔40%;疑似患者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省財政負擔80%。
2.我省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出臺了哪些補助政策?
答:我省先後出臺了《黑龍江省財政廳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黑財社〔2020〕8號)、《關於轉發<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黑政明傳〔2020〕2號)、《黑龍江省財政廳關於統籌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産若干財稅政策的意見》(黑財辦〔2020〕9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辦明傳〔2020〕13號)、《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黑龍江省財政廳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特殊補助發放工作的通知》(黑衛人函〔2020〕56號),明確了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的各項財政補助政策。即:臨時性工作補助,特殊補助,對醫療機構一線醫務人員核增不納入基數的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擴大衛生防疫津貼發放範圍。
3.在落實醫務人員待遇方面,我省出臺了哪些政策?
答:一是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特殊補助。在中央政策層面,疫情防控期間,對援鄂醫療隊一線醫務人員給予每人每天600元臨時性工作補助;對其他參加防治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其工作類型,分別給予300元、200元的臨時工作補助。補助天數:對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區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按實際工作天數的1.5倍計算應發工作天數。在省級政策層面,在國家補助標準基礎上我省對省派出的援鄂人員、四個省級重症救治中心和承擔重症救治任務相關的市(地)醫療機構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區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給予每人每天200元特殊補助。即:對省派出的援鄂人員,在國家臨時性工作補助每人每天600元標準的基礎上,增加特殊補助每人每天200元;對四個省級重症救治中心和承擔重症救治任務相關市(地)醫療機構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區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在國家臨時性工作補助每人每天300元標準的基礎上,增加特殊補助每人每天200元。同時明確,在衛生健康部門確定的定點醫院或其他收治確診病例的醫療機構的隔離區直接參與患者救治的醫務人員,直接進行病例標本採集、病原檢測和病理檢查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天臨時性工作補助300元。上述人員以外的直接參與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線工作,且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接診、篩查、檢查、檢測、轉運、治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的一線醫務人員每人每天臨時性工作補助200元。補助天數:一線醫務人員(含援鄂醫療隊、四個省級重症救治中心和承擔重症救治任務相關的市(地)醫療機構)領取臨時性工作補助的天數,按其直接接觸確診或疑似病例、標本(含屍體解剖)的天數計算。即:對援鄂醫療隊、四個省級重症救治中心和承擔重症救治任務相關的市(地)醫療機構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區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按實際工作天數的1.5倍計算,特殊補助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對在集中隔離觀察點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按發現確診病例的當日計算工作天數。
二是增加績效工資。《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辦明傳〔2020〕13號)有關規定,對疫情防控期間承擔防控任務重、風險程度高的醫療衛生機構,根據實際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人數,按照人均每天300元標準核增不納入基數的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重點向勇於擔當、表現優秀的一線人員傾斜。將援鄂醫療隊一線醫務人員薪酬水準提高2倍,核增績效工資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三是擴大衛生防疫津貼發放範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辦明傳〔2020〕13號)有關規定,衛生防疫津貼執行標準和發放辦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3號)規定執行。衛生防疫津貼執行範圍,在疫情防控期間擴大到全體一線醫務人員,在疫情結束後恢復至文件規定範圍。
4.疫情防控期間,我省對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出臺了哪些補助政策?
答:根據《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者關心關愛措施的實施意見》(黑政明傳〔2020〕4號)和《黑龍江省民政廳黑龍江省財政廳關於落實好疫情防控一線城鄉社區工作人員工作補助的通知》(黑民發〔2020〕7號)有關規定,對社區(村)“兩委”成員、專職社區(村)工作者和其他在社區專職從事社區管理和服務並與街道(鄉鎮)或相關部門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由街道(鄉鎮)或相關部門統一管理的全日制工作人員。具體人員範圍、發放標準由各地根據工作實際確定。所需資金由同級政府負責籌集,省級財政根據各地發放情況給予50%的補助。
二、稅費優惠
5.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出臺了哪些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答:落實國家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一是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
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
二是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冠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上述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6.在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力度方面,我省出臺了哪些政策?
答:《黑龍江省財政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黑財辦〔2020〕4號)規定,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被確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
三、其他
7.我省對彩票銷售網點出臺了哪些支持政策?
答:《黑龍江省財政廳關於支持彩票銷售網點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有關政策的通知》(黑財綜〔2020〕10號)規定,一是對全省各福利、體育彩票銷售網點予以補貼資金300元,用於購置口罩、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護用品,保護彩票銷售工作人員、彩票購買者的身體健康。二是在彩票市場開市後3個月(連續90天)內,除競猜、高頻快開和中福在線遊戲品種外,按照彩票銷量的2%予以補貼,緩解彩票代銷者的經營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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